今年征兵8月1日开始 成都6项政策鼓励大学生参军

22.07.2015  12:02

  成都市征兵办公室主任、警备区参谋长董智勇就2015年征兵工作答记者问

  一、今年征兵对象和年龄有无变化?

  答:今年夏秋季征兵从8月1日开始体检,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10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征兵对象和范围与去年基本一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5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征集。

  男青年为2015年年满18至22周岁,高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女青年为2015年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二、今年的征兵标准和条件?

  答:今年征兵的体格条件、政治条件,分别按照新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条件兵另行规定。

  体格检查方面,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厘米,女青年不低于158厘米,条件兵另行规定。体重,标准体重(千克) =身高(厘米)-110,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条件兵另行规定。血压,收缩压:90-140毫米汞柱;舒张压:60-90毫米汞柱。心率,每分钟60至100次之间。

  在政治考核方面,简化了政治考核程序,明确了以应征公民本人和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为主的考核对象范围,作出了不再将“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作为政治考核对象的规定;适度放宽了应征地的限制,作出了“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的规定,等等。

  三、征兵程序方面有什么样的要求?

  答:从2014年起,全面实行网上征兵,即适龄青年通过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兵役登记、报名,兵役机关通过征兵网实行征兵体检、政治考核和定兵的网上信息化管理,实现征兵程序的公开化、信息化。具体分为以下五个步骤进行:一是登记报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在当年6月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申请当年缓征的可只进行兵役登记。其他青年可在8月5日前参加网上应征报名。二是现场确认。适龄青年登记报名完成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还需同时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提交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含高校武装部,以下简称基层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三是预征管理。基层武装部在适龄青年现场确认时进行初审初检,择优推荐预征对象。县级征兵办根据推荐情况在网上确定预征对象。四是体检和政治考核。县级征兵办网上确定送检对象,网上发送体检通知短信,组织封闭式体检,体检后录入体检结果,确定政治考核对象,网上打印《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组织政治考核。五是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择优确定双合格青年为预定兵对象,网上录入预定兵结果,并按规定进行现场张榜公示。公示结束后,与接兵部队组织交接和起运。

  四、今年女兵征集的政策?

  答:今年我市女兵征集采取省征兵办全程指导、市(州)具体组织实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征办主要负责组织报名、体格检查、综合素质考评、政治考核、审定新兵工作,省征办根据各市(州)体格检查、综合素质考评、政治考核情况,一次性下达女兵征集任务,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按规定办理入伍手续。

  五、大学生入伍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为鼓励大学生入伍,国家近几年来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除入伍前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这四个“优先”外,服役期间和退伍后还大致享有四项优惠政策:一是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二是学费补偿代偿与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按照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的标准予以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三是考学升学优惠。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四是就业安置扶持。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国有企业招录、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村居“两委”班子选举等。

  今年,教育部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从2015年起,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二)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三)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服义务兵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五)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六)放宽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科其他专业学习。

  六、成都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具体政策

  答:为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规定和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征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于2014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对大学生应征入伍出台了6项鼓励措施,今年此意见继续有效。

  一是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照本科5000元、专科4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二是对征兵期间由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大学生符合一定条件给予路费补助和150元的生活补贴。

  三是在现行优待金的基础上,按照本科生上浮25%,专科生上浮15%的标准增发优待金。

  四是凡是成都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服役期间表现良好,退役或复学毕业后落实就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可以直接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五是国有企业招录时拿出15%的工作岗位在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择优录取。专武干部一般从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招,并享受报考事业单位加4-8分等多项优惠。

  六是给各驻蓉高校一定的征兵工作经费。

  七、对即将入伍的大学生们有什么希望和嘱托?

  答:成都是全国兵员大市,巴蜀儿女一直有着参军报国的优良传统。军营是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一座锻炼人才的大熔炉。参军入伍既是磨砺人生、实现理想的重要途径,更是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高尚行为。希望广大学子树立远大志向,不负光荣使命,积极响应祖国召唤,自觉履行兵役义务,踊跃到绿色军营中施展聪明才智。同时,也祝愿你们早日在部队建功立业、大展宏图,成为国防事业的中流砥柱,为实现“强国梦”“强军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本报记者

  原标题:今年征兵8月1日开始 成都6项政策鼓励大学生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