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业贪腐“潜规则”多 中纪委表态将深入调查

09.02.2015  18:44

    新华社北京2月9日电 题:中纪委官员表态深入调查:影视业贪腐“潜规则”知多少?

    新华社记者杨帆、张华迎

    影视剧购销、大型节目演出,有些单位设备采购多是单一来源,有些不进行招投标程序……面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腐败问题,中纪委委员、中纪委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纪检组组长李秋芳近日点出影视业等领域的“潜规则”,表示今年将在此基础上深入调查,并同时制定约束机制,这一表态引起了各方关注。

    近年来,影视业内的贪腐案件时有曝出。2月4日,安徽省检察院决定以受贿罪逮捕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至此安徽广播电视台已有5名中高层干部涉贪腐落马。据了解,他们贪腐行为就涉及电视剧采购、广告投放、工程建设、服装采购、旅游业务承办等领域。

    业内专家分析认为,影视业社会影响面大,涉及面广,与民众联系度深,破除影视业等领域的“潜规则”,扎紧制度的藩篱,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是百姓之盼。

     影视剧购销——制作、交易多存猫腻

    李秋芳在接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访谈时说,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不是清水衙门”“不能说完全是一片净土”“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它的一些腐败风险”。

    这其中,“影视剧购销”就是李秋芳指出的一个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近年来,影视剧制作行业供大于求,“购剧权”为少数人敲定,制片方为了上片只能尽量满足播出方的“各种要求”。

    一位演出经纪公司的人士向记者表示,有国有制作单位和机构通过给编辑、演职人员虚报高额制作费和报酬的情况,一些人暗地里得以牟利。中纪委曾通报2014年广电部门一名电视剧审查员在负责电视剧审批工作期间,帮助多部电视剧通过审核,借此受贿30余万元。

    而在一些地方政府投资的影片中,制作方为在片中“挂职”的当地领导变相发劳务费的现象也常有发生。

     大型节目演出——公款买单赚吆喝暗藏腐败

    这些年来,为了打招牌、树门面、做政绩,一些地方政府患上了爱承办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的“怪病”,地方领导坐在观众前排,并登台讲话,甚至还要参演“露一手”。

    “地方承办的演出活动里面‘自由度’很高,一些政府部门乐意买单。”河北某演出策划公司负责人指出。2013年,中宣部等五部门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作为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

    “几百万演出费用,这笔账怎么走,还真说不清楚。”重庆一位长期从事舞台策划的人士说,演出的票房也是一大收入,但要票、送票的情况也很多,票务里存在着不小的腐败空间,圈内人其实是心知肚明。

    卫星节目落地——缺乏规范定价依据

    对李秋芳指出的“卫星节目落地”领域也存在“潜规则”,老百姓对这个专业领域一般不太熟悉。

    记者采访业内专业人士获悉,卫星频道上星后目前传输方式有三种:一是通过家装地面“卫星锅”直接接收;二是通过电信联通等通讯运营商进行覆盖;三是更多通过各地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进行覆盖。据介绍,卫视频道上星后,要与地方有线电视运营商进行议价,由运营商接收节目才能完成落地。

    “甲卫星节目想在乙省落地,就要和乙省有线电视运营商商讨价钱,之后才能入驻本地。”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一位人士表示,卫星节目落地这一块交易非常特殊,带有半垄断性质,议价过程很少有人知道。

    由于有线电视各地独自管理,全国一地一价没统一标准,落地费收取从几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双方议价中搞回扣、进行贪腐的空间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