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渝率队检查泸州扶贫开发工作时指出 逐村逐户落实差异化帮扶措施

19.10.2015  14:17

  10月13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渝率队对泸州贯彻实施《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彭渝要求,要在对贫困村、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的基础上,进一步精准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落实差异化帮扶措施,确保在精准扶贫上取得成效,在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内生动力上取得突破。

  彭渝一行先后来到合江县榕山镇回洞桥村、望龙镇永定村,就《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以及扶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并了解民情、收集民意,征求对《条例》执行的意见建议。

  在听取了泸州扶贫开发工作情况介绍后,彭渝率队的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泸州贯彻落实《条例》取得的成绩。就如何进一步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彭渝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把《条例》纳入普法宣传内容,用好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要更加注重精准施策,切实抓好对省委扶贫开发工作总体要求的落实,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具体化、措施化,确保政策落地生根。要进一步按照《条例》要求,履行好对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的法定职责,严格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动态的稳定投入机制,拓展社会扶贫领域和空间,搭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的渠道,把各种力量、各类资源汇聚到扶贫开发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