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禁止党员当众叼烟剔牙 鼓励群众拍照举报
不准在公众场所叼烟、剔牙齿、衣冠不整;不准在居住小区耍霸道、拖欠物管费、乱停车。
2月25日,四川彭山县下发《彭山县党员干部“去官气”具体要求》(以下简称《要求》),全县公开“十个不准”,鼓励群众以拍照、短信等方式举报,凡有违者,将被教育纠正甚至纪律处理等。
《要求》一出,有人拍手称好,也有人认为有流于形式之嫌。
昨日,彭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周代军表示,叼烟、剔牙齿等表现出一些党员干部在思想深处具有“优越感”,党员干部在公众面前没有任何显摆“官气”的资本和权利,不能在思想深处存有一丝优越感,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以此自我警醒,自我约束。
彭山县出十条新规,禁当众叼烟等
2月25日,《要求》被彭山县委办以红头文件下发,要求在思想上、行为上逗硬“去官气”。
其中,行为方面从工作纪律、对待群众和个人行为三方面规定“十个不准“:不准在调研和检查工作时前呼后拥、走马观花,不准多带一个与该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准在群众和下级面前有趾高气扬、高高在上的态度,不准在群众和服务对象面前背着手讲话、用手指着群众讲话、爆粗口、说脏话;不准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乱表态、放空炮,不准说“不晓得”“别找我”……
在个人行为方面,则明确规定,不准让他人代写个人材料;不准在出行中让他人提包包、端茶杯、开关车门,不准往车窗外扔东西;不准在公众场所叼烟、剔牙齿、衣冠不整;不准在居住小区耍霸道、拖欠物管费、乱停车。
此外,《要求》还规定,将成立明察暗访组定期、不定期巡查,并鼓励群众以拍照、短信等方式举报,凡有违者,将被教育纠正甚至纪律处理等。
德无具体标准,如何全方位监督?
《要求》一出,随即被彭山党员干部热谈,响应者云集,认为广大党员干部可以此为镜,去掉官气,拉近党群、干群之间的距离。
不过,对于最后三条,也有人持不同意见,认为在道德等方面并无具体标准,不可能时时监督到位,未免有流于形式之嫌。
“难道我双手拿满了物品,也不能让人帮忙提包包、端茶杯?难道肉蔬卡在牙齿里,我也不能用牙签剔?难道我因工作性质长期出差在外,未能及时缴纳物管费,也要被追责?”彭山某部门负责人郑红枫(化名)建议,道德方面的约束等需要因人而异、因事而异。
新规为方向标,去掉“官气”服务群众
针对郑红枫等人的疑问,周代军解释,《要求》系“去官气”的方向标,“去官气”并非去掉党员干部身上带头服务、敢于担当的气质,而是去掉诸如在公共场所叼烟、剔牙齿等之类与之形象相差甚远、与“四风”密切联系的“官气”。
《要求》出炉源于2013年10月,彭山县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先行先改活动,通过座谈、调查、走访等,收集到各类问题建议1700多个(条)。
其中,反映最集中、群众最反感的就是一些党员干部对上溜须拍马、对下趾高气昂、对群众简单粗暴,生活中搞特殊、享特权、耍霸道等“官气”。
“党员干部思想深处的‘官气’和日常行为上的‘官气’,是疏远群众感情、引发群众不满的重要原因,‘官气’不去,‘民气’难聚,形象难树。”周代军说,全县党员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公务员是一份必须尽责的职业,自己在公众面前没有任何显摆“官气”的资本和权利,不能在思想深处存有一丝优越感,必须自觉反对“官气”、远离“官气”。
经过数次讨论,几易其稿,《要求》由最初的数十条缩减为十条,禁在公共场所叼烟、剔牙齿等最能表现“官气”的几条被写入。
“暂未入要求,又表现‘官气’的行为,也在举报之列。”周代军坦言,明查暗访已展开,虽暂无人因此受处理,但能让人感受彭山多年来求真务实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