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从严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

16.03.2017  15:02

  中新四川网3月16日电 (刘刚 刘树军 李超)记者16日获悉,眉山市彭山区已经正式发布并开始执行该区《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期、禁猎区、禁止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据悉,这是彭山区首次以通告形式划定野生动物禁猎期、禁猎区、禁止猎捕工具和方法。

  据介绍,发布通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其目的是坚决制止和打击各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不法行为,更好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按通告规定,2017年3月至7月为一年一度的禁猎期。禁猎期间,全区范围内一律禁止猎捕各类野生动物,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捕猎,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捕、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捕猎。

  记者了解,为扎实开展好禁猎工作,彭山区已安排林业、市场监管、森林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全员上岗,并要求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辖区内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同时,该区将对出售、收购、运输、携带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和购买、使用狩猎工具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防止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通过非法运输、收购等途径流入养殖及经营场所。凡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通告规定或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者,将由该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