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形式”要“精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二)

18.01.2016  10:57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开发推进到今天这样的程度,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真正吃透“精准”二字的含义,对于确保识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国外学者阿比吉特·班纳吉和埃斯特·迪弗洛在《贫穷的本质》一书中分析有的地方扶贫效果不佳的原因时曾说到,原因就在于人们对贫穷的理解不够深刻,好钢没有用在刀刃上。换句话说,只有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找准路子、构建好的体制机制,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帮扶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求实效,方能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多年的扶贫实践也表明,“精准”是脱贫攻坚成败的关键。不得不说,尽管许多地方扶贫投入并不少,各种捐赠、送温暖等活动每年都会举行,但实际效果并不佳。这一方面是因为,一些干部总是存在着“帮扶就是送钱送物”的传统观念,并没有深入贫困地区,不了解贫困群众所思所想所需。在这样的情形下,制定的政策和采取的措施,往往与具体贫困环境不符,欠缺针对性,难以接地气,如此收效自然不佳。日前,据媒体报道,省外某残疾老人竟然收到短裙的扶贫福利,这就是典型的“样子扶贫”“形式扶贫”,虽属极端个案,却部分反映了当前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不精”和“不准”的问题。

  另一方面,尽管有的地方投入不少,但许多项目投入和资金使用并不精准,没有针对“贫根”对症下药。在实际帮扶中,有的地方不考虑不同贫困户的实际情况,随意更换发展项目,没有对贫困户进行营销指导,生产的产品自然“热一阵子冷一阵子”;还有不少帮扶项目对贫困户都提出了入门要求,有的门槛还定得不低,以至于贫困户无法跨过门槛,只能选择放弃。这样的帮扶,并不利于发展贫困户的自主造血功能,根源还是在“精准”上没有下足功夫。

  更有甚者,在实际帮扶中存在着“应扶未扶、扶富不扶穷”的现象。2015年10月8日,审计署发布公告称,广西马山县违规认定了3119名扶贫对象。其中,343名财政供养人员,不少人购买了汽车,有的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据调查了解,一些收入超标准的人员瞒报收入,一些地方并未严格按照收入标准来认定贫困户,而是采用子女上学、生病等其他标准来认定,同时存在审核不到位等问题。事实上,此类现象并非马山县所独有,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诸如贫困居民数据来自下达指标或推测估算,扶贫资金如“天女散花、谁接谁花”,人情扶贫、关系扶贫等现象不时曝光。凡此种种,不仅暴露了干部作风上不严不实的问题,也集中反映了一些地方扶贫工作不精不准、大而化之的缺陷。

  贫穷是一种系统性弊病,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仅扶贫对象要精准,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都要提高精准度。只有找到“贫根”,对症下药,靶向治疗,扶到点上、根上,做到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才能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这就是说,在扶贫对象上,不仅要精准识别,切实做好数据的比对、排查和核实,还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脱贫目标核实机制、脱贫验收评价机制和动态统计监测机制。我们知道,贫穷是动态的,不能一旦定为贫困户就再无变动。对已脱贫的要逐户销号,并尽力扶上马、送一程,最大限度地防止返贫。对真正返贫的要重新挂号,切实帮助查找原因,争取尽快脱贫。在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上,要做到精准投放,把钱用在刀刃上,并且根据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实际需求,认真编制扶贫项目规划,明确项目受益对象、实施内容、投资规模、进度安排、责任分解等,做到根据贫困户脱贫需求量体裁衣,因人因地施策。同时,要确保贫困村都有一名县以上领导干部、一个帮扶部门、一个驻村工作组、一名村“第一书记”、一名驻村农业科技人员联系,做到因村派人精准,所派干部要沉得下、干得实、有成效。

  脱贫攻坚,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制胜之道在于精准。摒弃“样子扶贫”“形式扶贫”和各种花拳绣腿,不仅要切实落实省委提出的“六个精准”的总体要求,还要加大督查力度,各司其职,各履其责。切实按照《督查手册》要求一项一项检查,瞪大眼睛,严格核实,对弄虚作假者、谎报瞒报者,一定要依法依纪、层层追责。只要上下一心,形成合力,我们就一定能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