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考录取照顾政策:有9个项目可加10分
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7日讯(记者 陈淋)四川新闻网从今天下午发布的《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获悉,今年四川高考录取照顾政策,适用于在川招生所有院校,主要分为优先录取、加5分、加10分、加15分、加20分。其中,加10分的项目最多,涉及9大类别。四川新闻网记者梳理了今年我省高考加分政策,供考生参考。
一、优先录取:
1、退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
二、加5分: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下同)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二、三等奖者。
三、加10分: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者,以及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下同)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者;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优秀学生;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5、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考生。
6、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7、获得县(市、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称号的考生。
8、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和羽毛球8个项目运动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并参加省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具体要求和办法另文规定)。
9、第一志愿(平行第一志愿的A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省地方属农、林院校(含由农、林院校合并而成的高校)农、林专业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