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办法公布 严禁体制外违规招生

02.12.2016  18:41

  12月1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四川省2016年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同去年相比,今年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办法基本没有变化,录取工作仍然全面实行计算机异地远程网上录取。

  根据《办法》,投档原则是在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严格按考生志愿顺序,根据学校招生专业计划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符合免试条件的先进劳模、优秀教师、优秀运动员考生档案全部向学校投放。投档工作分三次进行:先投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或专业,投其第二志愿考生档案;若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按本办法关于降分投档的规定投档,供学校审录。若有未完成计划,则采取公开征集志愿的方式录取(征集志愿办法另行通知)。

  《办法》明确,有关成人高校向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发录取通知书时,要书面告知考生在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办法》要求,各招生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关于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避开省级招生部门违规录取新生,严禁举办“先上车、后买票”的超前班,严禁采取“许愿”、“承诺”等方式招揽生源,严禁对未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录取的考生擅发录取通知书。各成人高校要统一归口管理本校招生工作,严禁在国家体制外违规招生,严禁委托院(系)、函授站(点)、教学点、合作办学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以“代招”、“代理”等名义介入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未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一律不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记者 江芸涵)

责任编辑:杜雨洲 来源: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