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4年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办法出台:不得突破优惠分值录取考生

23.01.2014  11:44
原标题:四川2014年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办法出台:不得突破优惠分值录取考生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张瑾)22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我省所有自主选拔录取入选的考生,将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http://www.sceea.cn/ )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录取时,要求试点高校不得突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录取,不得突破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录取,不得更改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或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日前,三大高校自主招生联盟及省内部分高校已相继公布了各自的2014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其中,三大联盟的报名时间已经截止,考试时间均定在3月1日,考生只能三选一。据了解,我省将单独设置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入选考生只能选择一所试点高校填报,且只能填报入选的该校专业志愿。另外,考生须于5月16日前填报该《志愿表》,然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通知高考成绩后,已经填报该《志愿表》的考生,仍可填报各批次普通高考志愿,若试点高校对考生填报志愿有特殊要求的,考生还要按高校的要求填报普通高考志愿。

        录取环节,对于学科特长等表现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入选考生,其高考成绩若未达到学校同批次录取要求,高校需破格录取的,需在该批次投档前,将学生材料和学校破格申请递交省教育考试院,经省录取领导小组批准后,才可破格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