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非法集资“高科技”陷阱
当前,随着新能源、生物养殖等高新技术热门行业的兴起,不法分子利用广大投资者对高新技术行业的热忱,打着高科技、新经营理念、先进营销模式等旗号,有的甚至借国家新兴或扶持的产业之说,以高科技、新模式规避法律、模糊犯罪界限,以更具隐蔽和欺骗性的手段,如设置不固定回报率、提成返现、投资股份等手段,混淆视听、迷惑投资者。
成都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提醒广大投资者,一定要认清这些所谓的高新技术项目的本来面目,通过多种途径详细了解项目的真实背景,了解企业现状、理性分析项目的盈利前景,切勿盲目追捧高新技术行业,落入非法集资陷阱。
陷阱
玫瑰种植诓骗3千人
风力发电“吹走”2亿
市民高小姐在经朋友介绍,接触到一家名为丽金花的高新技术公司,该公司号称以种植玫瑰、投资建设“丽金花万亩玫瑰生态园”“丽金花公园”为名向外招揽投资资金,并给出了四种投资方式:第一种是1年期合同,逐月返还,1年后还本和41%的利息;第二种是3年期合同,第一年返还本金和41%的利息,第二年有20%的分红,第三年有10%的分红;第三种是10年期合同,回报利润每年60%;第四种是20年合同,首年最高利润可达80%,平均每年利润30%。“存得越久,返得越多。要不了几年,本金就可以翻番。这简直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项目。”再加上公司自称高新技术企业,给高小姐提供了诸多类似于荣誉证书、牌匾等,更让她觉得靠谱。靠着这样的手段,丽金花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来,先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523万余元,涉及群众2900余人。
而另一家远在青岛名为汉唐风电开发有限公司的所谓高新技术企业,早在2007年开始虚构资金用途,以投资风力发电项目及公司缺少资金等为由,夸大该项目的盈利前景,以高息为诱饵,通过带领投资人到风力发电现场考察、打广告的方式骗取投资人的信任,向200余名不特定的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5.7亿余元。其中,多数款项用于偿还前期集资人的本金及利息,投资风力发电项目约5700余万元,另外一小部分集资款用于投资中草药、房地产等项目,致使被害人2.3亿余元资金不能偿还。2014年8月,公司负责人刘某被山东省高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实际上,大量类似丽金花、汉唐风电这类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往往打着政府支持的旗号,以高新技术为噱头,巧立名目,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大肆进行广告宣传,极具诱惑力;同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迎合人们快速发财致富的心理,麻痹人们的思想,具有隐蔽性、伪装性和欺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