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公安打人”案当事民警被问责 律师称当事女子应受处罚

07.01.2014  02:12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颜雪)近日,一则《公安局暴力执法 出警人员暴力殴打报警人》的视频在网上流传,画面中身穿锦江110警服的男子用身体压住一名黑衣女子,口中吐着脏话。并与旁边的女子动手,两名女子也大吼大叫,情绪异常激动。

今日,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做情况说明,透露事情发生在2013年12月18日早上,当事民警是接到“110”指令后出警,将当事拉扯中的三名女子、一名男子分开,其中两名女子酒后失控,在现场打警帽、扯背心、抓伤民警,当事民警也在控制场面的同时,也打骂当事女子。

事后,当事民警被问责,通报情况中两名女子未受到处罚决定。律师称,两名女子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

网上热议警方打人 相关部门专员调查

近日,一则《公安局暴力执法 出警人员暴力殴打报警人》的视频在网上热传,画面中一名男子身穿锦江110的警服,用身体将一名身穿黑衣的女子压住,同时对另一名女子进行控制,嘴中吐着脏话。两名女子也“不甘示弱”,大吼“警察打人了”,试图拉扯该男子的反光背心,情绪很激动。整个视频长约2分钟,但并不是完整视频更像是截录。

视频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有网友质疑警方暴力执法,也有人认为是女子不配合执法。1月4日,成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成都”发布微博称,“对于网上反映的“成都锦江公安分局暴力执法,出警人员暴力殴打报警人”事件,锦江区公安分局纪检部门已组织专门人员开展调查工作。”

民警打骂 当事女子打警帽、扯背心、抓伤民警

今日晚上20时许,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官方微博“平安锦江”发布“网传锦江公安打人”的情况说明。事情回溯到2013年12月18日早晨7时31分,锦江分局巡警大队接到“110”指令,在青石桥中街“七十一号豆汤饭店”有三名女子正殴打一男子。03巡组两名巡警赶到现场时,将当事双方共4人(3女一男)分离,其中两名醉酒女子不断辱骂双方当事人和民警,还打掉民警警帽、扯烂反光背心,将民警抓伤。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依法采取措施对两名女子进行控制,在控制过程中,民警出现了不文明语言。

经警方调查,当日早晨7时许,该三名女子在“七十一号豆汤饭店”门口吵闹,自称在“美味轩”大排档就餐后手机遗失,来此寻找。豆汤饭店员工冯某告知“美味轩”在隔壁,劝其离开无果后双方发生了口角与抓扯。

当事民警已问责 律师称当事女子属妨碍公务罪

今日下午,锦江分局纪检部门与三名当事女子到事发地派出所进行了沟通。分局巡警大队领导对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语言不文明的行为向三人赔礼道歉,三人也对自己酒后不当的行为向警方表达了歉意,双方达成谅解。根据公安机关相关纪律规定,分局已对当事民警进行问责。

在情况说明中,未对当事的两名女子作出任何处罚决定。记者事后联系了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曾兴圣律师,对方表示“当事女子行为已经构成妨碍公务罪。”曾律师补充道,妨碍公务罪鉴定起来很复杂,没有硬性的指标,主要是看“第一,警方是否在执行公务;第二,当事人是否作出攻击行为使得警方执行困难,场面无法控制。”在视频中当事女子拉扯民警反光背心时,民警确实喊出“增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妨碍公务罪的处罚标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碍公务罪最高刑罚是3年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最高刑罚是7年有期徒刑。

网友声音>>>>>>

挺警派

@生活必须冷静_d3w:作为执法部门,如此处理让人心寒,警察执勤被围攻,你要求警察打不还手,狗屁领导,为了平息所谓的舆情做出这样的处理,让老百姓感到法律被侮辱,如果法律被所谓的民意所裹挟,那要法律干什么,被问责的民警,我支持你,你受委屈了。

挺女派

@小强在战斗: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呼吁出台细化的执法标准,什么时候采取相应的对抗措施才正确才适度才是服务?

@90尹中华:警察也有错不可以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