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强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须“快”而“准”

13.06.2016  16:40
  在“”的基础上突出“精准”、建立“信息报送全覆盖”管理模式、杜绝保安门卫代班……记者6月12日从省政府应急办获悉,在刚刚结束的全省市(州)、县(市、区)政府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培训会上,我省针对新形势下突发事件提出了更严格的信息报送要求。
  如果信息报送慢于网络传播,或导致不实信息蔓延
  突发事件信息贯穿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全过程,及时准确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也是省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近年来,随着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性、准确性有了明显提高,但个别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信息渠道不畅等问题。”培训会上专家指出,在新媒体时代,如果一些信息报送慢于网络传播,不仅影响决策指挥,而且可能导致一些不实、不全的碎片信息在社会蔓延,干扰事件的正常处置。
  为提高新形势下我省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质效,省政府应急办近期先后在乐山、绵阳和自贡举办了三次片区培训会,覆盖全省21个市(州)和183个县(市、区)政府的相关工作人员,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领域的应急信息报送工作,进行了分门别类的培训和强化。
  在“”的基础上更加突出“精准
  在培训中,省政府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在“”的基础上更加突出“精准”。按照我省规范,突发事件上报信息应包括四大基本要素: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简要过程、伤亡失踪人数等基本情况。同时,应报送现场处置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对环境危害、社会影响程度等;领导是否到场、是否需要支援等情况,事态是否可控等。省政府应急办三处负责人指出,上报的信息应该让人“看得懂”,如上报的事件发生地址为“某省道25公里+400米处”,对于这样的公路行业地标,其他处置部门则需要辗转查核后才能转化为日常位置,这就可能影响处置应对的时效。
  为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我省强调,凡需向省政府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事发地市(州)、县(市、区)政府和涉及的业务主管部门,必须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原则。省政府应急办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一些环境下,可能无条件第一时间掌握准确的人员伤亡情况,但如果等到查核清楚再上报,就会耽误决策指挥和力量增援。
  探索“信息报送全覆盖”管理模式
  我省要求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建立健全信息员网络,社区、村社、学校、机关和企业等基层组织都要落实信息员;加强与交通、消防、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通报机制。各地要研究社区人员集中点和农村人员分散点不同规模的应急管理模式,探索“信息报送全覆盖”管理模式,切实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送突发事件。
  此外,作为归口管理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部门,我省要求发挥好各地政府值班室的“桥头堡”作用,强化24小时值守意识和突发事件信息首报意识;要逐步建立专业化值班队伍,杜绝保安、门卫等工勤人员代班情况发生。(记者 钟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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