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孕妇未遂逃跑 带水果登门跪地道歉被抓

13.11.2013  06:02

强奸怀孕两个月的孕妇未遂,“80后”的李某拿着水果和300元钱登门道歉,并跪地请求原谅,但还是被扭送到公安机关。途中李某逃跑。20天后,李某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后,再被警方刑拘。

昨日记者获悉,通州法院以强奸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10个月。

男子出租房内侵犯孕妇

据法院调查后认定的信息显示,今年3月28日早晨6时许,吴女士听到有人敲门,打开门后李某进屋,然后直接去了隔壁房间。

因为吴女士租的房子有很多隔断,并住有5户人家,吴女士说,她以为李某是合租人,就没有在意。

中午1时许,吴女士听到房门口有动静,开门后看到李某站在门口。

李某问道:“你男朋友在家吗?”“上班去了。”吴女士回答。此时,李某就推门进了吴女士的房间,“我就进来坐会儿”。

还没等吴女士反应过来,李某就把门关上并动手拉扯吴女士衣裤。吴女士急忙告知李某,她怀有身孕并大声呼喊。

李某抽了吴女士一个耳光,威胁道:“你再喊小孩就没了。

带水果登门道歉被抓

法院认定,李某强奸未遂后逃跑,吴女士联系上老公,结果等老公和其堂弟一起回到租住地没一会儿,李某就拿着水果和300元钱来道歉,还跪在地上请求原谅。

吴女士老公等人一起,将李某扭送去公安局。途中,李某挣脱逃跑,后吴女士报警。

吸毒被控后行留改刑拘

发生上述事件后,李某并未因此消停,今年4月15日晚10时许,他在通州区物资学院路某电玩城玩捕鱼机打鱼的游戏,因打不到鱼就拿起旁边的椅子砸捕鱼机。三两下将捕鱼机砸坏后,李某迅速逃走,电玩城工作人员赶紧报警。

两天后,李某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在通州区看守所,后警方于4月21日将李某刑事拘留。

庭审中,李某对指控其故意毁坏财物的事实无异议,但否认犯有强奸罪,称自己没有殴打、威胁吴女士,“是吴女士自愿与我发生性关系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但考虑到李某曾因违法、犯罪被行政拘留、判处刑罚,对其酌予从重处罚。

通州法院以强奸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10个月。

(记者张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