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专业性较强地方性法规 推进委托第三方起草

04.01.2015  10:00

  昨日,省政府公布《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落实保障措施九个方面,对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相关要求。在立法工作方面,《意见》提出,对专业性较强、利益关系调整比较复杂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推进委托第三方起草,使立法过程充分体现民主。

  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根据《意见》,我省将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我省还要探索推行政府责任清单制度,明确部门职责边界。

  此外,我省将规范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并禁止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审批。《意见》还要求,加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要加强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除因涉密等特殊情况外,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办理,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服务机制,全面实现网上审批。依托现有政务服务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

  在立法制度建设方面,《意见》还提出,要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省政府每年9月公开征集政府立法项目,通过公众投票和专家论证,科学评估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项目纳入年度立法计划。同时实行重要的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对专业性较强、利益关系调整比较复杂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推进委托第三方起草,使立法过程充分体现民主。此外,要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审查论证机制,建立政府重大立法事项报告制度,政府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由省政府党组向省委报告。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政府立法事项,由政府法制机构委托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开展评估,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及时提请政府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继续开展政府立法成本效益分析、社会风险评估、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在执法方面,我省将大力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试点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省、市、县三级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与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实现对接。

  本报记者 余书婷

 原标题: 专业性较强的地方性法规 推进委托第三方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