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国资委“四个强化”认真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06.07.2017  08:04

为做好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全市国有企业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企业财产和人员安全,乐山市国资委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安排部署全市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7月3日,乐山市国资委主任熊建新带队,分12个检查组对全市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为期一周的安全隐患全覆盖大排查。检查中,熊建新主任要求:一要强化领导。各企业要发挥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把防治灾害作为“生命工程”来抓。二要强化排查。各企业要着眼于细,着手于实,对所在场所和所属国有资产安全状况和存在的隐患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排查。三要强化值守。统筹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迅速建立值班值守、灾害预警、应急响应、避灾自救等机制。四要强化纪律。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抓好防灾救灾提前量,提早排除隐患,提前转移人员和资产,确保人员不伤亡,资产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