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平武强化全程监管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1.03.2014  14:12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规划制订、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农业部决定将2014年定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明确了严格农产品全程监管,审议并原则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农业局在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里在保安全、建体系方面采取七项具体措施,包括:一、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登记管理,推行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二、严格生产管控和生产记录,推广控肥、控药、控添加剂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措施,大力推进绿色生产;三、严格监测抽查制度,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扩大监督抽查范围;四、推行产地证明和追溯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搭建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上市农产品全链条可追溯;五、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强化证后监管;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处理平台,推行有奖举报制度;七、建立严格的案件查处移送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两高”司法解释,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武县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