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强化“五民”抓好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

08.05.2015  13:47

  为解决春播期间干旱缺水的实际困难,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大竹县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提灌建设的积极性,在工程建设中实行项目规划“民评”、方案“民选”、内容“民晓”、工程“民建”、财务“民审”,保障了农民群众有效参与项目规划选点和工程建设实施。

  一是规划“民评”,电子建档到村。采取“农户自愿申请,群众代表评选,村民大会投票,村组集体审定,建卡农户公示”的办法,建立和落实规划、设计、验收“三卡合一”的工程建卡管理制度,分工程建立电子档案,按卡实施,按卡验收,按卡报账。

  二是方案“民选”,技术服务到村。项目主管部门根据规划将项目建设方案落实到村。特别是“一事一议”资金的项目主要采取村委会主体自建和村委会主体招标两种建设方式,具体由项目实施村村民代表大会选定。同时,抽调和指派技术人员分片、分村、分工程加强技术指导,强化技术支撑。

  三是内容“民晓”,项目公示到村。利用“村务公开栏”将国家政策、设计方案、建设管理、财务管理、干部责任等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工程“民建”,干群参与到村。在项目建设上,采取“群专结合”的方针确定施工队伍,由项目村群众民主协商筹资投劳和施工管理办法;对应采取招标、比选确定队伍的项目由县纪委、审计、财政、发改委和受益群众代表全程参与监督,严格按照比选程序确定资信良好的专业施工队伍建设。

  五是财务“民审”,资金补助到村。建设资金由县财政局开设专户,设立专帐,确定专人,实行县级报帐,确保专款专用。经验收合格的工程,由受益农户或农户代表、工程技术人员、验收人员共同填卡、核算、审议、签字,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工程结算和报账,由县财政局将资金直接通过金融机构支付给施工方。

  2015年,大竹县已整合各类资金490万元用于提灌建设,其中: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00万元、省级提灌建设资金90万元、救灾农业项目资金100万元、新增千亿斤粮食资金100万元,投入县财政资金100万元。截至目前,全县已新建机电提灌站8座9台套105千瓦,修复机电提灌站20座23台套412千瓦,有效确保了大春生产栽插用水。  (黄仁荣    王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