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农业局强化三项责任抓实农业行政执法
25.09.2015 17:50
本文来源: 农业厅
一是强化分工责任。制订农业综合执法行动方案,明确了局长为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完成情况负全面责任;分管副局长对目标任务负主管责任;各区属执法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涉及本单位行政执法目标任务负直接责任;行政执法人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具体目标任务的完成负直接责任;并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二是强化检查责任。进一步充实局执法科室力量,加强对各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考核,通过检查考核日常工作情况、抽查执法案卷、审查各项资料、组织法律、法规素质测试、征求群众意见等方式,落实具体考核内容,把考核成绩纳入全年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严格兑现奖惩。三是强化监管责任。建立“谁执法、谁负责”的问责机制,对日常监管责任分区域落实到执法人员头上,出现问题,严肃问责到人。区饲料工作办与各乡镇畜牧站签订的《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书》30份;与辖区内饲料、兽药经营企业签订《饲料、兽药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62份;签订《不非法经营兽用生物制品承诺书》13份;与规模养殖场签订《畜禽养殖场质量安全承诺书》、《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承诺书》各149份。(王仕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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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9.2015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