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推进原制度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06.12.2016  00:31

2015年1月3 日国务院国发[2015]2号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应当退出历史舞台,2015年12月2日省政府川府发[2015]57号文件的出台,对我省原机保试点工作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同时有具体的时间表。我市原机保工作试点最早,期间事业单位改制也最早,多种因素交织,导致我市原机保试点工作存在比较多的历史遗留问题。试点20余年积沉的历史遗留问题共有四类:一是违规用基金垫发改制事业单位退养人员生活费194.08万元。二是违规存储非国有商业银行基金318万元。三是以物抵费621万元基金久拖未变现。四是事业单位改制挂账欠费727.8万元。新制度的诞生,老制度的废止,要求我市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刻不容缓。为确保新老制度无缝对接,我局多措并举强力推进老机保制度历史遗留问题的妥善处理,力求做到工作平稳干净彻底。

一.强化领导。 为做好老机保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我局成立了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罗世清同志担任组长,亲自抓清理的协调组织工作;抽调财务科、统筹科和退休科业务骨干担任组员,直接按照分工开展清理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成立为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细化措施。 针对老机保试点时间长,积沉问题多,产生原因复杂。我局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研判,提出分类处理办法,并细化解决措施。 一是细化问题处理: 对于四类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我们向市政府提出了不同的解决建议意见。针对违规垫发生活费问题,我们提出由市财政安排资金解决归垫;针对违规存储非国有商业银行基金问题,我们提出请求市政府协调省信内办改制组协调资金,及时转存市财政基金专户;针对以物抵费问题,我们提出变现抵押的房产及时归垫欠费;针对事业单位改制挂账欠费问题,我们提出由市财政安排资金解决弥补亦或用抵押房产变现的收益予以解决。 二是细化工作措施: 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涉及多个部门,是多方利益的博弈,工作方法和措施十分考究,因此我局在工作措施上深下功夫。 首先 我们坚持事前多沟通汇报。对人社、财政部门及政府分管领导采取多汇报方式,主要汇报当前政策的走向,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建议意见,以寻求各级各部门领导的重视和帮助;对涉事部门采取多沟通方式,向他们介绍政策要求,参保人员的诉求以及由此带来的政策风险及信访压力等,以寻求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其次 我们善于抢机遇和抓关键。今年常务副市长来我局调研时,我局充分利用这个机会,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作为重要问题予以汇报,得到方副市长的高度重视,庚即批示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同时充分把握川府发57号文件政策实施的契机,多次向市政府书面报告提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请求。措施的细化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关键所在。

三.坚持持久。 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工作十分艰巨,我们先后6次向市政府呈报专题报告,市政府分管领导先后3次召开协调会,最终形成了市政府《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会议纪要》(内府阅[2016]105号)。虽然我们寻求到了人社、财政及政府的关心支持帮助,但在纪要实施过程中还是出现了诸多问题,矛盾多多,困难重重。我们坚持咬定青山不放松,对标抓好冲刺,不言放弃,树立坚持持久战的思想。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打通,一个部门一个部门的疏通,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落实。特别是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帮助下,最终用我们锲而不舍、奋斗不息的精神,历时8个多月的时间,经过多方努力终于彻底解决了困扰我们十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坚持持久的理念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起到催化督促作用。

通过多渠道全方位推动工作,市本级原制度历史遗留问题得以平稳干净彻底处理,成效显著,到9月19日已将所有历时遗留问题涉及资金1860.88万元,全部收入市财政基金专户。其中违规代发退养人员生活费194.08万元已归垫基金中;违规储存非国有商业银行基金318万元也已转存市财政基金专户;同时抵押房产变现资金621万元已清欠转入市财政基金专户;此外事业单位改制欠费727.8万元也从抵押房产变现收益中,清收转入市财政基金专户。历史遗留问题的圆满解决为老制度的妥善处理提供了坚强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