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试点建设强制医疗所 收治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

28.04.2015  11:58

精神障碍患者伤人 如何管如何治

今年1月,达州市强制医疗所组织“迎新春·感恩政府关怀”主题活动。

    四川去年起试点强制医疗所建设,为这道法律救济难题寻求破解之道——

    核心提示

    去年9月,达州市强制医疗所投入运行,成为省内首家强制医疗所。截至目前,该所已经收治了21名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

    强制医疗要对病患实施人性化的监管,不仅管吃管住,还要考虑到他们的娱乐、交往等其他需求,要管治结合。

    建成后的强制医疗所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法律支撑,只能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摸着石头过河”。

    “他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犯的错误,正常交流也有困难。”4月10日,杨文武(化名)在达州市强制医疗所见到了儿子杨斌(化名)。就在上月,因多次在达州中学门口抢夺学生食物、并反复磕头,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杨斌被送到了达州市强制医疗所进行管控。杨文武不担心儿子在此的生活,他只是希望医护人员能与儿子多交流、多沟通。

    去年,按照省公安厅的决策部署,达州市、泸州市成为全省建立强制医疗所首批试点地区。去年9月,达州市强制医疗所投入运行,成为省内首家强制医疗所。截至目前,该所已经收治了21名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

    经过半年多的强制医疗,这些精神障碍患者现状如何,能否重返社会?这道法律救济难题在破解过程中,还面临怎样的困难?令人关注。

    全新模式

    建所向医院采购医疗服务

    在达州市通川区双龙镇重石村,群山环抱中,矗立着一幢灰白色的四层楼房。楼房旁有塑胶篮球场、乒乓球台,院落里还有数百平方米的绿化。属于通川区红十字医院的这块地,原计划建成疗养院,如今成了达州市强制医疗所所在地。

    强制医疗是公安监管领域的新课题,没有现成模式可以借鉴,“怎么建”成为了首要问题。

    达州市强制医疗所所长王浩瀚介绍,去年达州成为试点地区后,政府通过采购医疗服务的形式,实现强制医疗所的建设。“红十字医院有疗养精神科,专业的医护人员本身就是资源。”当地由通川区红十字医院提供医疗服务,技防安保、办公用品等设施设备;达州市财政在3年内,逐年按照比例向院方以租用的方式支付租金和利息;3年后,上述设备归医疗所所有。“如果自己征地建设,工期两年不说,花费也要2000万。时间、资金和人力都是高昂的成本。”王浩瀚说,尤其是医护人员,如果由强制医疗所自行招聘,极有可能招不到人,从长远来看也留不住人。

    走进小楼,里面设置有学习室、阅览室、网络室、健身室,还有心理咨询室、视频会议室等;这里安装配置了数字高清监控系统、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安检系统、约束床等安全设施。目前,所里新建各类场地和功能用房3000余平方米,一期设置床位60张。

    在试点中,达州市编办解决了强制医疗所的机构设置,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办理强制医疗案件,市检察院在所内设置了流动检察室,市司法局设置了司法鉴定咨询室和法律援助站,市民政局解决了被强制医疗人员的低保费用,市残联为被强制医疗人员办理了残疾证……达州市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建所模式。

    人性化监管

    心情不好可以打人偶

    “心情不好的时候,可以打假人,也可以摆沙盘。”李刚(化名)是达州市强制医疗所里目前恢复状况较好的病患之一。去年11月,李刚因涉嫌纵火罪被刑事拘留,后经司法鉴定为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符合强制医疗条件,被送进了强制医疗所。

    在所里,李刚最喜欢的是打乒乓球和下象棋,还担任了缝纫小组组长,“每天早晨7点起床,晚上10点半休息,生活很有规律,比家里还吃得好。”在采访中,李刚略显腼腆,但对答自如。谈及去年的那场火,他坦言还有印象,“当时脑壳很乱,但是经过治疗清晰了不少。”“刚进来时,他们要么沉默不语,要么说话牛头不对马嘴,没法顺畅地交流和沟通。”护士长罗小凤说,刚送来的病患都会不定期地发作,甚至偶有暴力倾向。有次,一名刚送来的病患直接把护士按倒在地。管教民警李兴军表示:“暴力事件并不多见,但对待他们确实需要更多的耐心。

    今年1月,殷华强、王浩瀚等人实地走访考察了湖南省强制医疗所。“他们也走医疗社会化模式,即购买医疗服务,证明这种运作方式是可行的。”殷华强说,让他印象深刻的是,该所对病患实施人性化的监管,“不要像装罐头似的,只管吃管住,还要考虑到他们的娱乐、交往等其他需求,要管治结合。

    目前,达州市强制医疗所包括10名管教民警、12名医护人员,其中包括了4名男护士,共同参与被强制医疗人员的看护治疗和文体活动。随着不断治疗,包括药物、心理干预以及工娱治疗等,病人们的情况会越来越好。

    李刚不知道自己还有多久能出去,但他说:“我是想回家的。

    精神病患者需要长期治疗,且受到刺激后容易复发。对此,达州市司法局在强制医疗所内设置了司法咨询鉴定室,每半年组织专家对病人开展一次诊断评估;病患原则上须住满两年以后,经司法鉴定单位对其进行评估后才决定其能否重返社会。出所后,还需要纳入辖区公安机关和社区的管理范畴,若当地这方面的管理力量较为薄弱,医院也不敢擅自把他们放出去。

    法律待完善

    禁止出现“被精神病

    “由于达州是全省强制医疗的首批试点地区,既然是试点,那么只能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边摸索、边建设、边推进,”达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队长殷华强坦言,目前,建成后的强制医疗所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法律支撑。“摸着石头过河”,成了他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增设了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实行强制医疗的规定,然而,却没有更具可操作性的规定。为此,达州市公安局成立了专门课题组,围绕强制医疗合法性、可行性展开研究,并联合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出台了《达州市办理强制医疗案件程序规定》。

    规定提出,由检察院负责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意见书,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等;法院负责对强制医疗案件进行审理,作出是否予以强制医疗的决定;公安机关和强制医疗所负责执行决定。

    “如果是一般治安案件的精神病患者,我们也不能袖手旁观。”殷华强介绍,像杨斌这样的一般性肇事精神障碍患者,由辖区公安派出所与其家属签订协议后进行收治,而且必须要由司法机关进行鉴定,绝对禁止出现“被精神病”的个案。

    从事公安监管工作超过三十年的殷华强,自始至终参与了强制医疗所的试点,但他说“强制医疗所,是行政场所还是司法场所,我都搞不清楚。”王浩瀚也表达了担忧,“如果患者出去了又犯事怎么办,这个责任由谁来负?”这些都需要尽快出台更具法律效力的细则规定。

    4月8日,全省公安监管工作会议在达州召开。省公安厅监管总队总队长杨晓阳在会上表示,在借鉴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今年6月全省将召开试点工作会,21个市(州)将全面启动建设强制医疗所,医疗社会化是比较可行的运行方式,也不排除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政府主导主办的方式。

    杨晓阳透露,之前公安部也到达州市强制医疗所进行了实地验收,听取他们的困惑。目前,国家层面已经在起草制定相关管理规定。(记者 袁婧)

    【编后】强制医疗期待依法规范

    ·孙琪

    当前,由精神病人引发的恶性伤人案件频发,社会反应强烈,但精神病人也是社会的重点救助对象,自新《刑诉法》实施之后,我省试点建设强制医疗所,就是为了解决此类特殊人群无法进行统一收治的难题。

    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还存在着法律规定笼统,操作难;病人情况复杂,监督难等问题,强制医疗执行的配套和保障机制尚未跟上。这些问题若不尽快解决,将大大阻碍强制医疗的发展之路。

    据悉,国务院法制办近日举行了《强制医疗所条例(送审稿)》的专家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依法规范强制医疗行为、制定《强制医疗所条例》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条例应当对强制医疗的范围、经费保障,强制医疗所的管理与监督体制,被强制医疗人员的权利保障等有更细致的规定。期待条例早日出台,让这道法律救济难题尽快得到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