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默案开庭 获刑6个月预计29日获释因自首轻判?
27.01.2015 23:16
本文来源: 新华网四川频道
1月27日,被告人张默在法庭上。新华社发
张国立之子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今天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整个庭审过程仅耗时半小时。张默获刑6个月,被处罚金5000元。由于他于2014年7月29日被捕,所以预计将于1月29日获释。
庭审过程仅半小时
张默今天身穿深红色上衣出庭,身形相比早前圆润,气色也不错。
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并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4月至6月间被告人张默在其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的居所内2次容留吴某某、周某、许某某吸食毒品大麻。
2014年7月29日被告人张默在北京市海淀区田村某房间内因吸食毒品大麻被民警查获。
庭审现场,张默供认在其住处容留他人吸毒的事实。
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指出,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有自首行为,认罪态度良好,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也小,故作罪轻辩护。
张默作最后陈述时表示,自己每一天都在反省错误,以后再不会犯了,将尽力弥补对家人和关心他的人的伤害,他错了。
随后,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张默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整个庭审过程仅耗时半小时。
亲属到场旁听
据“海淀法院”官方微博透露,今天有张默亲属到场旁听。
记者致电张默经纪人,对方表示不清楚张默近况,也不知道张国立会否旁听,她说:“我知道的和你们一样,我也是从网上看消息。”
而庭审结束后,记者再度致电张国立,对方手机处于关机状态。
值得一提的是,张默的律师也匆匆离去,未接受任何采访。(中新网记者 张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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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1.2015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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