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茅:网购监管新规将于3月15日出台

06.01.2015  03:15

1月4日,中央电视台十三套《每周质量报告》栏目播出了一期“新举措看网购”节目。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节目中表示,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新的网购监管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5日出台。《办法》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及相应的处罚做出了具体规定。

办法》规定,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当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及时向社会公布。这相当于有了公示经营者信用污点的依据。办法对消费者7天无理由退货权的行使作出了规定,将拖延、无理由拒绝进行类型化,以负面清单的方式明确了具体的执行标准和方式。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办法》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据张茅介绍,近年来,我国网购市场增长迅速,成交增幅保持在40%-75%之间。但网购投诉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网购成交的增长速度,平均来看,网购投诉增长速度是网购成交增长速度的2倍还多。2014年1-11月,已经接受和处理的网络消费者投诉超过5万件。而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售后服务不及时等多方面。此外,个人信息泄露、快递不及时或货物有损坏等也是投诉的主要方面。

张茅认为,网络交易不同于实体交易,具有开放性、虚拟性、跨地域性等特点,违法问题比较隐蔽。网络监管也存在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等客观实际,单纯的行政监管往往显得力不从心,需要充分发挥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方面作用。

2014年国家工商总局在网购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制定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的《网络交易监管办法》,开展红盾网剑专项活动,“双十一”前夕约谈10家大型电商网站等。张茅称,2015年消费者的网购体验将会进一步改善,让信用真正起到创造财富的作用,随着新《办法》的实行,新网购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