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夫妇否认超生有特权:我们像“超生游击队”

30.12.2013  13:52

  沸沸扬扬的“张艺谋超生事件”引发海内外舆论广泛关注。张艺谋、陈婷夫妇近日接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采访,确认超生属实、回应事件三大焦点并向社会公开致歉。

  超生“葫芦娃”:两男和一女均属“非婚生

  “张艺谋超生事件”被曝光半年有余,超生的数量越传越多、越炒越多:从最初某演员爆料“超生三个孩子”到某娱乐媒体刊文称“超生四子”,再到网上流传“张导有三四个女人、七八个孩子”……“张艺谋到底超生了几个,始终是网民关注的焦点。

  张艺谋、陈婷告诉记者,二人相恋于1999年,共育有三个子女:大儿子张某男、二儿子张某丁和小女儿张某娇分别于2001年、2004年和2006年在北京出生。

  “三个孩子都是非婚生育。”陈婷说,因担心张艺谋被媒体曝光,两人一直没领结婚证,“直到2011年为了给孩子补上户口,才在江苏无锡办理了结婚登记。

  无锡市滨湖区人口计生局已查实:张艺谋、陈婷生育的三个子女均属非婚生育,均未取得计生部门批准生育的证件。

  针对网上“陈婷每生育一子,张艺谋给一千万”的传言,陈婷予以否认。而对所谓“张艺谋的陈姓大舅哥微博爆料”一事,陈婷回应称,爆料并不属实,“陈家就我一个(女儿),没有什么‘大舅哥’。我的表哥、表弟、表妹也都没有姓陈的。

  谈及为何超生,张艺谋回答:“在我和父母的传统观念里,希望多子多福、儿孙满堂。父亲临终前嘱我,希望能有个男孩传宗接代,母亲也觉得孩子多生几个相互也能有个伴儿。”张艺谋承认,无论如何解释,超生都是违法的,“我必须承认错误并承担一切后果”。

  超生“游击队”:“黑户”十多年 东躲又西藏

  随着“张艺谋超生事件”在网上不断发酵,在如何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的问题上,舆论普遍质疑其背后有特权作祟。

  陈婷告诉记者,三个孩子出生后,本应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并上户口。“但考虑到是超生,且出生医学证明要求填写孩子父亲的相关资料,就没去办理,按当时的政策无法登记户口,三个孩子便‘黑’了下来。

  据记者调查,作为“黑户”,张某男和张某丁两子被送到陈婷的老家江苏无锡,而张某娇在北京。陈婷说,两个男孩各交了三万多元的赞助费,以“借读”方式进入无锡市侨谊幼儿园。老大张某男还在无锡市连元街小学“借读”上一年级,后转回北京一所民办学校继续上学。

  陈婷回忆,2011年她才到无锡市滨湖区鼋头渚派出所为三个孩子办理户口。负责民警当时表示,这不是特事特办,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精神,只要父母双方出示结婚证和户口本等证件,即可为孩子补登户口。

  谈起孩子十多年的“黑户”生活,陈婷说:“我们全家都痛苦。如果真有特权,孩子们早就该上了户口,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张艺谋坦陈:“我们就像‘超生游击队’,东躲西藏;三个孩子在上学期间,老师从未见过孩子们的父亲;父亲的真名,也必须隐瞒;和孩子外出,至少拉开两百多米的距离……由于我的错误,对孩子的童年影响很大!

  对于超生,张艺谋和陈婷起初存有侥幸心理,想蒙混过关。“现在想来,真是大错特错,自己辛辛苦苦用作品打造的品牌,就此毁于一旦。”张艺谋表示,“超生事件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造成了恶劣影响,作为公众人物,我和陈婷必须配合计生部门的全面调查,也愿意向社会公开致歉。

  社会抚养费:律师算出或将超过700万

  张艺谋超生应缴纳多少社会抚养费”是网民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多家媒体根据电影票房等数据推算张艺谋的实际收入以测算“罚金”额:低则数十万元,多则上亿元。到底哪个准?究竟如何算?

  1997年修正的《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2002年废止)规定,计划外生育第一胎,按前一年双方收入之和(城市职工年平均收入)的三倍征收计划外生育费。2002年起执行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非婚生二胎及以上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应按孩子出生前一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倍至八倍缴纳。此外,实际收入是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二倍以上的,超出人均收入的部分还要再缴纳一倍至二倍的社会抚养费。

  “张艺谋分别于2001年、2004年和2006年非婚生育三个孩子,情节严重,因此应依法从重处罚。”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李维律师解释说,“依据上述条例,2001年非婚生育缴费标准应以《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为依据,2004年和2006年的超生缴费标准应以《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依据。只要确定2000年、2003年和2005年的无锡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市职工年平均收入)以及张艺谋在这三年的实际收入,就能大致推算出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

  记者获悉,滨湖区人口计生局负责人已赴京与张艺谋夫妇接洽,并调取张艺谋(陈婷无工作、无收入)名下三个银行账户在2000年、2003年和2005年的流水,查清了张艺谋这三年的实际收入。

  据滨湖区人口计生局委托的代理律师透露:2000年,张艺谋的实际收入是作为广西电影制片厂名誉厂长的工资全年收入共计2760元(230元/月);2003年的实际收入约为106万元,包括拍摄某广告酬金100万元、执导《印象·刘三姐》劳务费6万元以及广西电影制片厂工资;2005年的实际收入约为251万元,包括《图兰朵》巡演补助费约56万元、执导《印象·刘三姐》税后收入161万元、拍摄某广告税后收入34万元以及广西电影制片厂工资。对上述事实,张艺谋大体认同。

  无锡市统计局公布的《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0年、2003年和2005年无锡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8603元、11647元和16005元。

  据此,李维律师推算,2000年,张艺谋实际收入为2760元,低于当年无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03元,应按后者的三倍征缴,即25809元;2003年,张艺谋实际收入约106万元,应按基本标准11647元的八倍征缴,同时对其超出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还要以二倍征缴,即2189882元;2005年,张艺谋实际收入约251万元,应按基本标准16005元的八倍征缴,同时对其超出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还要以二倍征缴,即5116030元。据此,张艺谋需缴纳的社会抚养费或将超过700万元。这或将是迄今为止我国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单笔最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