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中副局长督查遂宁市食品安全工作

06.03.2014  02:12

3月3日至4日,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大中率领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餐饮服务监管处和应急管理处的相关同志,深入遂宁市部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督查,与遂宁市局干部职工座谈交流。

督查组重点检查了高金食品公司的生猪屠宰和病死猪肉处理情况,遂宁中学外国语学校和兴子堂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操作流程等,“吴肥肠面馆”食用油进货渠道、索证索票情况及餐厨垃圾处理情况,明村酒楼后厨食品安全情况。

张大中副局长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到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和舆情监测,做良心食品;学校食堂要做到布局合理、操作规范、管理到位,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打造“阳光厨房”,切实防止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针对个别学校食堂存在设施投入、管理不到位的现象,他要求学校负责人要切实担当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增强食品安全意识,高度重视食堂的规范建设,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在遂宁市局中层以上干部的座谈会上,张大中副局长肯定了遂宁市局紧紧围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亮剑行动”,抓改革、建机制,抓监管、严规范和抓整治、查大案,抓培训、强素质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他要求遂宁市局要进一步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强化对基层业务指导,建立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监管网络体系;要强化食品药品风险监测,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围绕“亮剑行动”,努力构建大排查、大溯源、大查处、大宣传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底线,有效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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