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回应“天路”收费:合不合法要领导答

09.05.2016  19:17

  近日,有“中国66号公路”之称的张北草原天路,因景区收取50元每人的门票而备受争议。

  5月9日下午,张北县旅游局回应新浪《新闻极客》,收费的不是草原天路这条公路,而是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对此张北县物价局亦表达同样的看法。

  但对“草原天路”二级公路收取50元景区的门票,是否违反《公路法》,物价局局长王葆称,这个问题不好回答,请张北县政府领导来回答。

旅游局回应:收取门票不是这条公路

  引发争议的是这一条五一假期爆出来的有关自驾游好去处——草原天路收费的消息。

  5月1日,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确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开始收取门票,门票价格为50元/人。

  据公开资料显示,“草原天路”由张北县人民政府于2012年9月投资3.25亿元建设,全长132.7公里。是连接崇礼滑雪温泉大区和张北草原风情大区的一条重要通道。

  新闻极客从张北县公路局官方网站查询到,本地路网中,“草原天路”是一条县级公路,等级名称是X001线。据交通部门一位内部人士向新京报透露,根据等级要求,设置双车道,无硬路肩。沿途没有正规的旅游配套设施。

  5月9日下午,张北县旅游局赵姓工作人员告诉新浪《新闻极客》称,收取门票不是这条公路,而是草原天路是在风景名胜区内。

  该工作人员提及的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在一份落款时间为3月25日的张家口市政府给张北县政府的批复文件证实。

  新闻极客获得的该文件中显示,张家口市政府经研究,“草原天路资源完整、多样、典型、稀有,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保健、游憩价值。为科学保护、合理利用草原天路景区风景名胜资源,同意张北县政府同意建立草原天路市级风景名胜区的批复。

  但对该申报过程,以及草原天路的风景名胜区包含哪些名胜,该工作人员表示刚来不久不太清楚,而办公室主任因感冒去输液今天没来上班,所以无法回答新闻极客的提问。

  而就在该文件批复下来的三天前,张北县物价局局长王葆就提前咨询了省物价局的行政事业收费处的刘处长。对方回答:风景名胜区视同为景区,张北县为扩权县,有权制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价格。所以认为物价局制定的这个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价格,合规合法,并未越权。

  很快在4月29日,张北县物价局就召开了“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听证会。物价局局长王葆告诉新闻极客,当天听证会结束了就形成文字,并呈报给县政府。

  《公路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除本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外,禁止任何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

  对此,“草原天路”二级公路收取50元景区的门票,是否违反《公路法》,物价局局长王葆称,这个问题不好回答,请张北县政府领导来回答。他多次强调,这次物价听证的结果,是在政府的指导下,依据《价格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合法制定出来的。

  随后,新闻极客联系张北县政府。该县秘书科提供县宣传部的电话与之联系,但此后多次拨打却无人应答。

  其实,这不是“草原天路”第一次提出收门票。稍有不同的是,上一次是张家口市物价局。

  2015年6月19日,张家口市物价局召开‘草原天路’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听证会整整进行了3个小时,大部分听证代表赞同收费,当时提出每人80元的收费标准引起不小争议,随后因物价部门表示天路而收费暂缓。

  另有报道称,在张家口市物价局此次的听证方案中称,2015年4月,草原天路景区被张家口市旅游局评定为AAA级旅游景区。

  对此,张家口市旅游局工作人员告诉新闻极客,尚不清楚。另新闻极客还发现,张家口市旅游局A级景区名录中并未发现有“草原天路”。

  据公开报道,2014年夏季,“草原天路”景区共接待游客22.3万人次,其中,张家口本地游客约占12.5%,外地游客约占87.5%,单日上路车辆最高峰达到五六千辆。

草原天路成为政府主导的旅游经济名片

  草原天路,从其一出生,就备受期待。

  在张北县政府2012年政府工作要点中,仍在雏形中的“草原天路”概念就已被打造成草原生态旅游名片。张北县政府要“尽快启动建设草原天路景区和天保旅游度假区。

  这项目的开发合作商,中国专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在一期就投资1.2亿美元,其中该公司注册资本9900万美元。而这到了2015年,张北县政府宣称采取PPP模式引进广西龙脊公司投资10亿元对草原天路进行开发。

  在张家口市、张北县政府的政府信息中,草原天度被寄托了很高的期望,成为“创新招商引资模式”的重点招商项目。

  在最近的5月4日的一份张北县政府公开文件里,更是将草原天路提振到京津冀一体化的高度。

  该文件指出,多年发展,张北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非常高,其中包括草原音乐节,以及草原天路。而北京、天津是张北旅游的主要客源市场。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县共接待游客351.3万人次。

  为此,张家口市和张北县政府是全力支持草原天路的发展。

  2015年9月初,张家口市先后两次对草原天路进行了实地调研考察,市委书记侯亮更是亲自到草原天路现场办公,要求彻底治理天路存在的问题。

  9月12日开始,对草原天路全线及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进行了集中清理,共出动3000多人次,动用车辆300多台次,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共计250 余吨。

  2016年4月8日,张北县领导召开草原天路沿线违章建筑拆除行动部署会,县长李鹏举指出,违法建筑是草原天路景区的“毒瘤”,是难啃的“硬骨头”,各相关乡镇和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全力以赴,确保拆除任务顺利完成。

  另也包括上文提及的2015年月1日张家口政府和2016年4月29日张北县政府的两次物价听证会。在听证会前后,都有相关领导的背书。

  如2015年5月25日,市旅游局党组书记汪天忠一行赴草原天路景区进行了实地调研,落实张家口市党委书记邢国辉和时任市长郑雪碧关于草原天路景区沿线私搭乱建问题的批示。

买路钱”现象,全国不少见

  类似张北县草原天路的做法,在全国各地皆能常见,“此路是我开,留下买路财”。

  据重庆晨网报道,2015年4月,一个身穿反光马甲的40岁光头男子张某在北部新区鸳鸯湖霞街重庆财政学校门口路段,自立“收费站”,强迫过路车辆交“过路费”。碰上执意过路不交钱者,张某干脆改为明抢。最终,张某被鸳鸯派出所民警拘留。

  对此,张某表示,自己一开始是受附近工地雇佣清扫路面,后来工地不再雇佣,他还是每天清扫,这笔劳务费需要有人承担。“养路费自然是过路的人承担。

  据华西都市报称,2015年11月,在简阳周家乡艳丰村有一条9公里长,5米宽的乡道石龙路,是简阳人和龙泉驿人相互来往的必经之路。8月起,石龙路开始修整,交通管护人员在路上收取过路“赔偿费”:摩托车交500元,汽车交1000元,态度不好,要价还更高。

  管护人员解释,这条路尚处维保封闭阶段,本不让通行,但很多车辆不听劝导硬要闯入,导致路面损毁,收费的主要目的不为赔偿,而是为了警示司机。

  简阳市交通局得知情况后,责令施工单位对违规收取补偿费用的交通管护人员予以解聘,同时施工单位对违规收取的费用将进行核实,并逐一清退。

  2013年12月的北京晚报报道,住在天通苑十多年的魏女士,为了出门避开拥堵的立汤路,她经常开车穿过附近的半截塔村。某天她开车路过这里时发现,村口竟然被戴红袖章的男子拉上了绳子,要求她花200块钱买“通行证”。

  (新浪《新闻极客》王辉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