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的“活法”与人的价值

30.05.2014  07:33

□ 刘耀华

今年以来,我市游仙区魏城镇铁炉村党总支书记张勇的感人事迹,在巴蜀大地广为传颂。这位改革开放锻造出来的农民企业家,其独特之处在于:他成功地跳出了“农门”,却又自愿回到农村;他号称千万富翁,却并不花天酒地、纸醉金迷;他已经先富起来,却要带领乡亲脱贫致富;他拥有辛苦挣来的千万资产,却不视作个人财富,几乎全部捐投出来发展当地经济;他明知自己积劳成疾,却奋不顾身,带病工作,生命垂危仍念念不忘改变家乡穷困面貌……这样一位被乡亲们称为“当代焦裕禄”的基层干部,年仅38岁就英年早逝,怎会不令全村男女老幼为之悲恸!

对于张勇的这种“活法”,许多人深受感动,赞佩不已;也有人觉得如此超乎寻常的其人其事,在物欲横流的今天,令人难以理解。这就不能不使人联想到人的“活法”与人的“价值”这个沉甸甸的话题。

关于人的“价值”,历代名人早有评说。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能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司马迁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毛泽东对此加以发挥:“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鲁迅也说:“个人的生命是可宝贵的,但一代的真理更可宝贵,生命牺牲了而真理昭然于天下,这死也是值得的”。因此,诗人臧克家写下著名诗句:“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张勇就是这种“舍生取义”、“重于泰山”、永远活在人们心里的人!这就是人的“价值”的分量。

人活在世界上,就必然有自己的“活法”,从而体现自己的价值。这是因为:人一来到世上,就要与社会发生各种联系,就不是孤立的人,其本质就成为社会的人。因此,人的价值不仅包含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在物质和精神需要上的正当满足,更重要的是应当体现在个人对满足社会物质和精神需要所作的贡献上。这种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相互体现、相互促进,在相互转化中实现有机统一。一个人对社会的贡献越大,越得到社会的肯定,他的个人价值就越大;较好地实现了个人价值,就会倍感自己人生有价值,就会更加努力工作,对社会作出更大贡献,他的社会价值也就越大。所以,一个人的价值大小,衡量的标准只有一个,即:个人对社会的作用和贡献。如果离开了个人对社会的作用和贡献,仅就个人的肉体而言,几乎没有多少价值。这是符合社会逻辑和科学结论的。

在现实生活中,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活法”,不同的价值追求,尤其当今社会多元,人们的价值取向更是千差万别。有的人志存高远,以天下为己任,为实现崇高理想奉献终生;有的人追求卓越,勇攀高峰,为社会文明进步贡献聪明才智;有的人崇德向善,侠肝义胆,帮助别人,快乐自己;有的人淡泊名利,洁身自好,朴素平实,埋头苦干;有的人私心膨胀,利欲熏心,不择手段,弄权捞钱;有的人想不劳而获,坑蒙拐骗,鸡鸣狗盗,侵害他人;有的人如行尸走肉,醉生梦死,吃喝玩乐,花天酒地……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这些不同的“活法”使得社会人群的精神面貌呈现出高尚、平庸、低下的差别,展现出真善美与假恶丑的价值分野。在这些形形色色的“活法”当中,最应当受到尊崇的,应属自觉奉献社会,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而奋斗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因为它像一面鲜艳的旗帜,代表着社会前进的主流和方向,体现出时代的精神,引导和激励人们向往美好、追求高尚,是推动社会健康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张勇就是我市继兰辉之后涌现出的又一个最有价值的人的杰出代表。

人的价值,取决于人的价值观,正确价值观的形成不是与生俱来,全在于从小培养、后天养成。应当看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一度时期由于思想教育的放松,在一些领域和一些人中,价值观扭曲,价值判断没有了界限,丧失了底线,甚至以假乱真、以丑为美、以耻为荣,出现了精神滑坡,消极腐败蔓延,败坏了社会风气,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和政权巩固。有鉴于此,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专门作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英明决策,从国家层面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社会层面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从公民层面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24个字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价值准则,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既是我们的精神支柱,又是我们社会生活的是非标准,其意义重大而深远,是新时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伟大的基础工程,是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我们应当自觉响应党的号召,向兰辉、张勇等先进人物学习,把三个倡导要求变成日常行为准则,从身边小事,从一点一滴做起,旗帜鲜明地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自觉做高尚的、有价值的、有益于人民的人,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建设者、文明进步的推动者,为我们的社会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