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引领型国家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14.02.2017  16:01

  

2016年,我省获批成为继北京、上海、广东、江苏之后全国第5个、中西部唯一的国家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西部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川府发〔2016〕31号),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创建引领型国家知识产权强省,省知识产权局结合我省实际,研究起草了《四川省建设引领型国家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时间:2016年2月13日至3月5日

电话(传真):028-85545203

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