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进企业总部扎根成都 最高可获奖励5000万

17.01.2014  11:59

    总部经济作为高端服务业经济形态,在城市发展方式转型中具有突出的战略地位。成都日前出台的《成都市总部经济发展支持政策》从财政奖励、政务服务、物流、人才等6个方面明确了促进政策措施,以吸引世界知名跨国公司、国内大企业大集团在成都设立企业总部。

    据悉,新出台的政策明确了总部认定条件,对新引进企业总部按投资规模、财税贡献和总部能级予以支持。同时对成都市优势企业申请认定总部企业按产业门类设置了不同标准,体现了更加重视支持本土企业“走出去”发展的政策导向。成都市商务局副局长张金泉表示,新政策设置了总部开办奖、办公用房补贴、规模经济奖、效益贡献奖,体现了支持力度与总部经济贡献挂钩的导向,为加快建成以总部经济为特征、高端服务业为支撑的服务业核心城市奠定了基础。

    根据该支持政策,新引进企业总部,在本市实缴注册资本在10亿元及以上或经认定为亚太区及以上区域的企业总部,奖励3000万元;注册资本5-10亿元(含5亿元)或经认定为大中华区总部的企业总部,奖励2000万元;对全市产业带动和综合贡献特别重大的企业总部,经市政府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个案审定可给予特别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办公用房补贴方面,对经认定的企业总部购置和租赁办公用房,在认定后三年内按每平方米每月8元人民币给予补贴(每个企业享受补贴的面积最高不超过2000平方米)。效益贡献奖励方面,企业总部年缴税总额成都市留成部分较以前最高年度增长的增量部分,按50%给予企业奖励。

    政务服务方面,市政务服务中心将企业总部和总部企业(指符合相关条件经认定的本市企业)纳入VIP绿色通道,实行“1357”服务:落实专门联系人对口服务,正式接到企业需求之时起1个工作日内上门服务,企业反映问题3个工作日内回复,需要落实的措施5个工作日内启动,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回访满意度。

    人才支持方面,对企业总部或总部企业引进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其子女入学、家属随迁、安家补助等可按本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吸引留学人员来蓉创业服务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另外,成都还出台了《促进楼宇经济高端发展支持政策》,把在属地纳税、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务楼宇、商业楼宇、科研楼宇和总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综合体,纳入支持对象,重点支持新建整体持有型楼宇,支持利用存量楼宇改造提升,鼓励发展特色楼宇、专业楼宇,培育总部楼宇、“亿元”楼宇。

    (记者 代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