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需求,本月起实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10.10.2014  13:16

  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信息中心获悉,10月1日起,除江油外,绵阳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登记备案手续后,在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持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可实现医疗费联网结算。据悉,江油市的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正紧张建设中,预计年底前完成。

   参保人员省内跨市(州)就医,实现异地刷卡异地结算

  绵阳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在省内其他城市就医,需垫付现金再回参保地报销医疗费用,这是困扰参保人员多年的问题。为了满足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需求,解决参保人员反映强烈的跨地区就医即时结算难问题,根据省人社厅和省医保局统一安排,全省于10月1日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即异地参保人员在省内跨市(州)就医时,只需支付按照参保地政策规定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据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以往报销流程,异地就医患者需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入院后3天内,委托单位经办人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并自行现金垫付所有费用,待出院后凭相关住院资料再回参保地办理报销手续。“这种报销方式不仅加大了参保人的现金垫付压力,而且各地经办机构之间缺乏统一的信息平台,也不利于医保基金的监管。”该工作人员介绍道,“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的搭建,将实现异地刷卡和异地结算,从根本上改善这些问题。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持全国统一社保卡进行住院登记和结算医疗费用

  根据相关要求,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有在省内异地就医需求的,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相关身份证明,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登记备案手续。

      “登记备案信息,是参保地经办机构判断参保人员是否享受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待遇的基础信息。”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道。

      一般来说,主要有三类人员需办理备案手续:一是退休异地安置和长期异地居住的;二是因疾病治疗需要转到参保市(州)以外就医的;三是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离开参保地或居住地期间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就地急诊抢救的。

  据该负责人介绍,前一类参保人员需办理长期异地登记备案手续,后两类参保人员则可办理短期异地登记备案手续,也就是说参保人员当天有需要,当天就可在参保地办理相关手续。截至8月底,全市已办理备案登记手续23771人,其中省内15492人、省外8279人。

  此外,我省异地就医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即时结算医疗费用,因此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还应持社会保障卡进行住院登记和结算医疗费用。  

      新闻延伸:

      随着该平台开放,成都市区域内的22家定点医疗机构首先开通全省异地医疗结算业务,随后各市州定点医疗机构的异地医疗结算业务将陆续开通。

      目前,我市首批确定4家省内异地医疗结算定点医院,分别是市中心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绵阳四0四医院、市中医院。其中,市中心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已经顺利通过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初步测试,下一步定点医院将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逐步正式接入省异地医疗结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