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时捡手机撞死人司机被判有罪
开车时手机掉到座位下方,低头捡手机时,不自觉地打偏方向盘,撞向对面车道摩托车上的一对父女,并导致女儿死亡。近日,因犯交通肇事罪,郫县男子谢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车祸:低头捡手机撞死人
2013年11月16日晚9点左右,谢某驾驶轿车从郫县新民场镇前往唐昌镇。行车途中,谢某的手机响起,他从裤兜里掏出时,手机掉到座椅下方。想到当时路上的车辆比较少,谢某就趴下身捡电话。趴下身的同时,眼睛视线离开了前面路面,方向盘在手中也失去了控制,无意间轿车偏移到相对方向的车道内。瞬间,轿车和相对方向行驶的摩托车撞在一起。摩托车上的女儿倒地不起,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谢某弃车逃离现场,第二天在朋友的劝说下投案自首。后经交警鉴定,谢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近日,因犯交通肇事罪,谢某被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司机:低头3秒酿大祸
昨日,被判缓刑的谢某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他捡手机也就3秒钟左右,车子就偏离了方向。当时是晚上9点左右,路上没有路灯,他捡手机前并没有看到对向车道上有车辆驶过来。而且,当时车速也不快,最多四五十码。
谢某说,因为自己的过失,导致摩托车主15岁的女儿不幸身亡,这段日子他一直很悔恨。事故发生后,他积极向对方进行赔偿,目前已欠下10多万元的债务。
而就在上个月,他10多岁的儿子也遭遇了车祸,导致下颌骨骨折,好在现在经过治疗正慢慢恢复。谢某说,他想以自己的经历,告诫驾驶员一定要谨慎驾驶,开车时一定不要看手机。
实验:开车看手机,1秒等于盲驾8米
据《衢州日报》报道:此前,央视新闻频道连续滚动播放了一条司机7分钟看39次手机撞死骑车老人的新闻。随后,在记者的见证下,民警以普通桑塔纳做了低头行驶的实验。
实验一:民警以20公里的时速行驶,期间快速看了一条80字左右的微信,盲驾了约3秒钟。通过简单的测量和计算,在该情境下,低头1秒相当于盲驾8米。
实验二:民警扮演过马路的路人,实验车辆以40公里的时速前行,司机低头看手机3秒钟。民警在车子快到时大吼一声,表示要过马路。听到声音后,司机抬头紧急刹车,车子停下时已经超过路人10多米,这意味着路人会被车子撞到。
实验证明,司机在低头看短信的瞬间,车子就已呈失控状态,如遇紧急状况,无法避免车祸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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