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行姚中民被查 海南一地产公司董事长现同名

10.06.2016  14:26
国开行姚中民被查 海南一地产公司董事长现同名 - News.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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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6日下午,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原监事长姚中民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记者查阅多种资料发现,海南金博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金博大)的法人兼董事长也叫姚中民。

  据最高院一份民事裁定书中显示,海南金博大成立于1992年9月11日,其股东之一为河南租赁公司,而河南租赁公司的股东是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巧合的是,此次落马的国开行监事长姚中民,1992年刚刚升职成为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行长。

   同名姚中民出任海南一地产公司董事长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记者在一份由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12月12日公布的民事裁定书中却看到,海南金博大1992年9月11日经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

  有个与姚中民同名的人曾出任过海南金博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金博大)的法人兼董事长,目前该房地产公司的工商信息显示为已吊销营业执照。

  民事裁定书中的信息表明,海南金博大由河南租赁公司投资300万、河南豫州水泥有限公司投资200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河南省信托投资公司投资700万、安富工程公司投资500万、河南省金博大开发建设公司投资300万共同成立。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记者在河南省工商局企业信息查询网站上发现,河南租赁公司和河南豫州水泥有限公司目前的工商状态均为吊销,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河南省信托投资公司、安富工程公司、河南省金博大开发建设公司等其余三家公司没有详细的工商资料。

  记者又在河南省工商局企业信息查询网站上发现,河南省租赁公司的法人为丁振军,注册资本为814万,经营范围是设备租赁。备案信息则显示,河南租赁公司的股东是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

  凑巧的是,此次落马的国开行监事长姚中民,1992年刚刚升职成为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行长。

  从民事裁定书中还可以了解到,海南金博大曾经欠海南金楚国际实业公司1400万元。“这说明,海南金博大确实以法律主体的形式存在过。”一名没有透露姓名的财经分析人士称。

  1992年,海南全省房地产投资达87亿元,占固定资产总投资的一半,仅海口一地的房地产开发面积就达800万平方米,地价由1991年的十几万元/亩飙升至600多万元/亩。

  高峰时期,这座总人数不过655.8万的海岛上竟然出现了两万多家房地产公司。著名财经评论员时寒冰曾写道:开发商纷纷逃离或倒闭,银行顿时成为最大的发展商,不少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一度高达60%以上。

  据统计,仅建设银行一家,先后处置的不良房地产项目就达267个,报建面积760万平方米,其中现房面积近8万平方米,占海南房地产存量的20%,现金回收比例不足20%。

   海南金博大由河南信托等公司出资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查询到的最高院民事裁定书有一个长长的名字,为“海南金楚国际实业公司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租赁公司、河南省金博大开发建设总公司及海南金博大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裁定书中这样描述海南金博大:

  “1992年9月11日,海南金博大经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其股东及所占股权比例分别为:河南信托(其债权债务由建银公司承继),投资700万元,占35%;河南租赁公司,投资300万元,占15%;河南金博大,投资300万元,占15%;河南豫州水泥有限公司,投资200万元,占10%;香港安富工程公司,投资500万元,占25%。

  1992年9月26日,河南信托向海南金博大汇款2000万元,银行单据上明确注明资金用途为投资。”

  法院认为,虽然海南金博大收款后在账面上将该笔款项记载于“短期借款”科目下,但这只是其单方内部记账行为,不能否认河南信托将该2000万元作为出资的真实意思。

  虽然海南金博大于1992年10月8日又向河南信托汇出2000万元,款项用途亦为还款,但该2000万元在海南金博大的账面上记载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而非短期借款。

  此外,海南金博大与河南信托之间有大量的资金往来,海南金博大账面余额在1992年底为3500万元,在1993年底、1994年底、1995年底均为2950万元,在1996年底为5650万元,说明从1992年至1996年海南金博大的账面余额未低于20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不仅如此,根据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于2012年8月2日出具的《企业本注册信息查询单》,河南租赁公司的股东是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

  2012年8月31日,海南金博大营业执照到期,工商执照登记状态变成了“吊销,未注销”。

  “吊销营业执照,说明该公司曾经有过违法行为被工商部门处罚过。”上述分析人士称。而根据此次落马的姚中民的履历,2012年的他,正在国开行担任监事长一职。 

  参与国开行筹建   历任副行长等职

  姚中民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是2015年3月6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分组会议上讨论政府工作报告。中新网的报道显示,姚中民委员曾在经济界委员小组会议中发言。

  但实际上,同年1月,姚中民已经被中纪委通报过一次了。彼时,全国多家政府网站均有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关于姚中民、王用生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的消息,但对于两人的具体违反事项并未予以披露。同时被通报的王用生,与目前仍能在国开行网站上查询到的一现任党委委员、副行长同名。

  从目前公布的简历来看,出生于1952年6月的姚中民是河南淮阳人,1977年9月,姚中民考取了辽宁财经学院。1996年,姚中民在中南财经大学(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取得硕士学位,此时姚中民已经是高级经济师。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后发现,姚中民仕途起步于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

  1985年,年仅33岁的姚中民就成为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1989年6月,姚中民开始主持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工作,任党组副书记、副行长。

  到了1992年6月,40岁的姚中民正式出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党组书记、行长。

  但一年后,姚中民就离开了建行,出任了河南省副省长一职。目前,尚没有公开的资料说明,姚中民离开建行的原因,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担任河南省副省长的姚中民对于自己当时的职务和工作并不太满意。

  1994年3月,国务院下发关于组建国家开发银行的通知,明确国家开发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设行长1人,副行长若干人,均由国务院任命。

  对于年仅41岁,又一直在银行系统工作的姚中民来说,无疑这是一个机遇。1994年1月,姚中民从河南省上调至国家开发银行,出任国开行副行长并兼任纪检组组长一职,全面参与了国开行的筹建和此后的各项改革。

  1998年6月,姚中民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主管业务开发、项目评审等方面的工作,并出任贷款管理委员会主任10年之久。 

   任国开行股改后首任监事长到退休

  国开行的内部员工对姚中民的评价颇高,认为其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善于把握和平衡大局。但在国开行20多年的工作中,姚中民的职务没有再继续提升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2008年12月,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国开行也成为首家由政策性银行转型成为商业银行,姚中民出任股改以后的首任监事长,一直到其2013年退休。

  国开行2008年的财务报告中这样描述: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长由姚中民先生担任;耿建云、冷向洋为股东代表监事;胡红专、白映福为职工代表监事。

  此外,记者在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查询网站查阅到的信息表明,姚中民还在由国开行独资成立的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国开金融)中出任监事一职。国开金融是由国开行独资的企业,董事长为国开行董事长胡怀邦,但国开金融却曾因“未在期限内公示2013年度及2014年度的年度报告”被列入国家工商总局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曾担任中石化董事

  在国开行工作期间,姚中民还曾当选过中国石化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2006年5月-2009年5月。

  根据中国石化2007年的财务报表,姚中民在中国石化出任董事期间,中石化每年仅付给他35,000元的袍金。所谓董事袍金是指董事为公司工作的报酬。包括薪金,佣金,花红,车马费等。

责任编辑:郑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