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开展乡村兽医登记续展工作

27.10.2015  18:40

  为加强乡村兽医管理,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按照农业部《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江县畜牧食品局从2010年12月开始对全县从事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的乡村兽医进行培训,对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190名乡村兽医进行了登记注册,并颁发《乡村兽医登记证》。结束了我县乡村兽医的无序管理,非法从业的不良局面。五年来,90%的乡村兽医逐步进入村级防疫员队伍,为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按照《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开江县畜牧食品局自2015年9月开始开展乡村兽医登记续展工作。在续展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充分征求乡镇动物防疫监督站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对遵纪守法、服从管理的续展人员优先续展;对过去在从业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暂缓续展,本次续展期为五年。截至目前,全县已累计续展登记89个,预计11月底全面结束乡村兽医续展登记工作。(熊德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