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开拓 务实创新 泸州工商绽放异彩

20.01.2014  19:34

近日,泸州市工商局收获了一项殊荣——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授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泸州市工商局自成立以来首次获得此奖,这标志着泸州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跃居全国前列。

全国工商系统先进集体殊荣为何花落泸州

2012年,泸州市工商局策划并承办“中国白酒金三角”品牌峰会,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工商局和“中国白酒金三角”区域内政府、企业代表齐聚酒城签署《中国白酒金三角知识产权保护与协作泸州共识》,新华社、央视等媒体全程报道,时任省委书记和省长分别作批示;创新推行“工商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的新经济组织党建“泸州模式”得到国家工商总局充分肯定,《人民日报(内参)》撰文报道,中央级主流媒体高度评价,新经济组织党建“泸州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充分肯定。

着力创新突破   服务经济发展

整个工商部门只有一个指挥棒,这个指挥棒就是服务经济发展。两年来,泸州市工商局相继出台了《关于服务“实现六个突破、力争四年翻番”的工作意见》和《关于开展非公有制市场主体分类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将注册登记承诺办理时限缩减为5个工作日,将并联审批承诺办理时限缩短为两个工作日。2013年以来,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办理的所有业务都在承诺时限内提前办结。

为促进园区经济和酒业快速发展,泸州市工商局在酒业集中发展园区设立了直属分局,在合江县设立了临港工业园区工商工作站,零距离服务园区企业;创建“中国白酒产品信用信息港”网站,帮助酒类企业规避白酒网络交易风险;指导四川中国白酒产品交易中心成功创建为全国诚信市场;帮助华夏龙窖白酒产业园、古蔺“中国名酒名镇”现代化酱酒基地和纳溪“中国酒镇酒庄”酿酒基地到国家工商总局办理名称登记、商标注册和品牌升级。

为提振市场消费信心、提升泸州制造的影响力,泸州市工商局开展了创建白酒消费教育示范城市和全国商标示范城市活动,策划“中国酒城·醉美泸州”浓香鼻祖白酒消费体验之旅,先后组织省内外消费者、媒体记者300余人到泸州老窖公司等白酒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开展体验活动9次,体验白酒生产全过程;出台《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我市乌蒙山片区区域扶贫开发的意见》,引导企业以品牌优势抢占市场,指导泸州老窖、红花郎、永盛烧坊、麻辣空间和唐朝老窖商标认定为全国驰名商标,帮助8户园区企业申请注册商标。2012年和2013年新增驰名商标9件、著名商标36件。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注册商标7373件,其中驰名商标23件、著名商标45件,注册商标拥有量稳居全省第四位。

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泸州工商系统加大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股权出资、债权转股权“五权”融资力度,近两年共办理“五权”融资1194件,融资183.45亿元,“工商为媒、银企合作、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新模式得到普遍推广。

通过推行以“政府主导、社区备案、抄告相关部门”为主要内容的个体小额经营社区备案管理制度,帮助弱势群体创业就业。以前在街头“躲猫猫”的小摊小贩都可申请办理《小额经营辅导证》,在社区备案后即可合法经营。截至目前,全市已办理《社区小额经营备案证》163户。

信息推动管理创新,泸州工商同样敢为人先。自主研发的“智慧工商”监管软件,取得国家版权和专利。目前,工商干部手持手机终端就能完成市场主体GPS定位、经济户口管理、商品质量监测理等工作,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维护公平正义   队伍建设争一流

如果创新是泸州工商向前的驱动器,务实则是工作持续向好的发动机。在市场监管工作中,泸州工商坚持依法严厉整治,敢于向违法行为亮剑,市场环境得到很大改善。

在2013年的“红盾春雷行动”中,全市工商部门展开了质量安全、消费维权、诚信广告、春耕护农、酒类市场和农贸市场六个专项行动,共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3028起,立案373件,查获违法物资近500吨,案值金额300余万元,其中有4件案件成为公安部和省工商局挂牌督查案件,泸州市工商局荣立全省“红盾春雷行动”集体三等功。

酒业打假行动在北京、山东、新疆等地捷报频传,特别是在河南省开展了保护泸酒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查获假冒、仿冒“泸州”、“国窖”、“”系列酒23.7万瓶。成功查办了首例跨多个市、州的侵犯“泸州老窖”知识产权大案,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跨区域协同打击假仿冒名酒实现新突破。

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才能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近年来,泸州市工商局以“创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为目标,以提升服务效能、提升执法水平、提升队伍形象、提升人文环境为重点,努力打造效率型、法制型、廉洁型、人文型“四型”工商,取得了良好效果。

去年,全面推行廉政建设“三早三卡”机制,“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等工作机制,切实规范了权力运行;全局公务接待开支同比下降14%、车辆运行费用同比下降8%、会议经费同比下降13%;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赴浙江大学培训学习;加强依法行政,没有出现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而被撤销的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查办的“成都三汇酒业有限公司销售侵犯‘国窖’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和“泸县土郎酒业有限公司侵犯‘郎’牌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分别被省工商局评为“十佳案件”和“优秀案件。(撰稿: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