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工作

08.08.2018  17:41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发挥税收政策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促进作用,2018年7月31日,我厅联合省税务局发布《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事项的公告》(川财税〔2018〕11号),正式启动我省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工作。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我厅切实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一是按照财税〔2018〕70号文件规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精神,确定“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加大对“中国制造2025”相关行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二是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将申请资料精简为一张表格,减少纳税人提供的各类证明,确保纳税人“最多跑一次”。

  对相关行业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将有效解决企业因留抵税额带来的资金占用问题,从而加快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减轻企业财务成本,助力企业加快发展。该项政策的实施,将对推动我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支持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