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的通知

29.07.2015  13:51

各市、州文广新局,省直机关工委: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的通知》(新出字〔2015〕233号),决定在全国开展第二届“书香之家”推荐活动,并对入选家庭实行表彰。为做好我省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时间

2015年7月—2015年9月

二、评选推荐范围

四川省户籍的家庭。

三、评选推荐基本条件

(一)家庭成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文明知礼。

(二)家庭成员热爱阅读,具有良好的读书习惯;家庭有一定的支出用于购买书籍、订阅报刊等;家庭有一定的藏书数量。

(三)家庭成员读书能够学以致用,有突出的阅读成效。

(四)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家庭成员的读书之风在邻里、社区、村镇或工作单位等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影响力;能够鼓励、带动周围群众阅读,并同意自愿向社会公布申报事项所列信息的家庭。

四、评选推荐办法

(一)各市、州文广新局及省直机关工委按评选条件审查、筛选候选家庭,并将推荐报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二)评选推荐流程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收讫推荐材料后,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推荐,并最终确定我省拟推荐的43个家庭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核实的,将取消推荐资格。

(三)各市、州文广新局及省直机关工委推荐的候选家庭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个。

五、评选推荐要求

(一)推荐的候选家庭要以基层和普通群众家庭为主,深入挖掘基层和普通群众家庭的感人读书事迹、读书故事,充分发挥“书香之家”在基层和普通群众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请各市州文广新局及省直机关工委积极组织此次申报活动,将候选家庭推荐材料汇总审核、盖章后,于2015年9月30日前统一邮寄、报送至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版管理处(成都市青羊区桂花巷21号,邮编:610015;联系人:魏歆淳、宋文军,电话:028-86697017、86697026),推荐材料电子版(电子版申报表可在国家总局网站下载)于9月30日前发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三)每份推荐材料必须附有候选家庭户主及与其书房合影的照片(包括电子版与纸质版)。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