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扎实开展第一季度脱贫攻坚督查考核

19.04.2017  19:08

 

3月27日—31日,长宁县开展了第一季度脱贫攻坚工作督查考核,全面掌握了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为科学研判第一季度脱贫成效提供了保障。

制定督查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年初,长宁县出台了《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将组织领导、精准识别、“一低五有”、“一超六有”、项目管理、扶贫宣传、“五个一”帮扶、档案管理等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进行考核量化,总分为100分,细化了加、扣分内容及分值。同时,组建了6个督查考核小组,分别由1名科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分乡镇、贫困村进行“扫雷式”督查考核。

开展业务培训,明确考核指标。3月27日,召开了第一季度脱贫攻坚督查考核业务培训会,37名考核组成员参加了培训,各考核指标责任单位分别就考核重点和难点进行了讲解。会议要求,各现场考核小组要切实开展好此次督查考核工作,帮助各乡镇、部门(单位)、贫困村“找短板”、“挑漏眼”,严禁“讲人情”、“留情面”,同时要求考核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

深入脱贫一线,实地考核评分。3月28日-31日,6个督查考核组奔赴脱贫攻坚主战场,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相结合,对全县第一季度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考核。督查考核中发现了住房安全、档案管理、乡风文明、产业发展、资金管理等4类9项问题。

明确整改时限,务求督查实效。4月17日,县委县政府督查目标办印发了《长宁县第一季度脱贫攻坚督查考核通报》。采取“发点球”的方式,将督查考核发现的问题反馈到相关乡镇、部门(单位)和贫困村,同时明确了整改时限,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抓实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