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畜禽屠宰监管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24.12.2014  12:46

川农业函〔2014〕743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局(委):

  当前,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正处于交接过渡阶段,“元旦”、“春节”肉食品消费旺季即将来临,同时也是动物疫病高发期、食品安全敏感期,畜禽屠宰监管任务异常艰巨繁重。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国畜禽屠宰监管暨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快畜禽屠宰监管职能交接进程,加强畜禽屠宰日常监管工作,加大生猪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市场肉品质量安全,经我厅研究,决定于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畜禽屠宰监管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内容

  本次专项督查要突出以下几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

  (一)监管职责交接。主要包括党委、政府的重视情况,农牧部门主动参与情况,机构、编制、人员、设备、经费的划转和落实情况。

  (二)屠宰行业日常监管。主要包括对屠宰行业的摸底情况,屠宰环节动物卫生监管情况,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情况及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管理责任、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机制建立情况。

  (三)屠宰环节安全生产监管。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冻库涉氨制冷、车间分割包装、工厂用电火等重点安全生产问题的排查、整治、查处情况。

  (四)生猪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主要包括生猪定点屠宰许可管理情况,专项整治活动组织领导情况,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情况。

  (五)生猪定点屠宰资格清理审核。主要包括生猪定点屠宰布局规划情况、定点屠宰资格清理工作推进情况、定点屠宰资格清理审核结果。

  (六)屠宰统计监测。主要包括统计人员落实情况,设备设施购置情况、样本企业筛查情况、监测网络运行情况及统计数据采集、监管、报送情况。

   二、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推进。

  (一)自查。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月25日,各市(州)及县(市、区)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督的开展全面自查,通过自查一并总结成绩、提炼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优化措施整改提升,并形成书面报告和汇编资料(含电子文档)向省农业厅督查组专题汇报。

  (二)抽查。2015年1月26至2月11日,省农业厅督查组深入到每一个市(州)分别抽取2个县、2个农贸市场、2个乡镇、2个屠宰场(点)来开展专题督促检查,并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屠宰行业监管工作情况。

  督查组由厅领导带队,成员由厅相关业务处(室)、站(所)抽调人员组成,每组2—3人。

  第一组

  组长:张强(副厅长)

  成员:兽医兽药处、计财处

  督查地点:南充市

  第二组

  组长:祝钧(副厅长)

  成员:畜牧业处、省兽药监察所

  督查地点:巴中市

  第三组

  组长:杨朝波(副厅长)

  成员:办公室、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督查地点:成都市

  第四组

  组长:祝春秀(副厅长)

  成员:行政审批处、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督查地点:泸州市

  第五组

  组长:牟锦毅(副厅长)

  成员:兽医兽药处、人事处

  督查地点:广安市

  第六组

  组长:涂建华(副厅长)

  成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督查地点:达州市

  第七组

  组长:舒  军(机关党委书记)

  成员:科技教育处、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督查地点:遂宁市、阿坝州

  第八组

  组长:李学东(纪检组长、监察专员)

  成员:政策法规处、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督查地点:绵阳市

  第九组

  组长:潘海平(总农艺师)

  成员:兽医兽药处、机关党办

  督查地点:攀枝花市

  第十组

  组长:肖小余(总经济师)

  成员:计划财务处、省兽药监察所

  督查地点:广元市

  第十一组

  组长:杨昌明(巡视员)

  成员:畜牧业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督查地点:雅安市

  第十二组

  组长:兰明建(巡视员)

  成员:办公室、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督查地点:宜宾市

  第十三组

  组长:牟武俊(副巡视员)

  成员:行政审批处、省兽药监察所

  督查地点:凉山州

  第十四组

  组长:冯亮(副巡视员)

  成员:科技教育处、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督查地点:内江市

  第十五组

  组长:秦蓁(副巡视员)

  成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督查地点:德阳市

  第十六组

  组长:赵  勇(副巡视员)

  成员:人事处、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督查地点:乐山市、甘孜州

  第十七组

  组长:王植力(副巡视员)

  成员:兽医兽药处、审计处

  督查地点:眉山市

  第十八组

  组长:王晓军(副巡视员)

  成员:机关党办、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督查地点:资阳市

  第十九组

  组长:卿足平(省水产局局长)

  成员:政策法规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督查地点:自贡市

   三、工作要求

  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农牧部门要以此次专题督查为契机,以自查促整改,以抽查促提升,进一步加快职能交接,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工作水平。省农业厅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开展工作时既要轻车简从、务实高效,又要有的放矢、严肃认真,更好地促进各地畜禽屠宰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督查结束后,各组需将督查工作情况报告及督查市(州)、抽查县(市、区)的全套资料(含电子文档)于2015年2月15日前交兽医兽药处(联系人:魏贤光,电话:028-85562031,邮箱:920621718@ qq.com )。

  附件:

  表1. 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进展情况统计

  表2. 2014年度猪、牛、羊、鸡、鸭、鹅、兔相关情况统计表

  表3. 从事屠宰检疫检验人员情况统计表

  表4. 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情况统计表

  表5. 生猪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场点设置规划情况统计表

  表6. 2014年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表7. 2014年度生猪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表8. 2014年度畜禽屠宰检疫及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农业厅

2014年12月23日

附件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