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对市州开展环保综合督察 群众可反映环境问题

21.01.2016  09:49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刘宇男) 记者从1月20日召开的2016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强化环保督政,对市(州)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察,被督察地党委、政府应对督察组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当地群众可向督察组反映环境问题。

国家要求,今年各省要对30%以上的市(州)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环保综合督察。《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正在抓紧制定,今年将对部分市(州)开展环保综合督察,督查内容主要是市(州)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落实国家、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等。督察组将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受理举报和现场抽查等方式开展督察。

督察组进驻被督察地后,将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联系方式,受理群众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文明方面的来信来电。督查组将向被督察地党委、政府指出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被督察地党委、政府应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

省环保厅要求,各地环保局要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扎实搞好本地区环保工作,主动作为,查漏补缺,做好迎检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