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律进学校”系列活动的通知

29.09.2014  12:55

(党委宣传部2014年9月29日发布)

 

为切实推进我校依法治校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认识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推进“法律进学校”的实施意见(2014——2016)》(川法组〔2014〕11号)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法律进学校”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

二、活动内容

1、 完善学校规章制度。 学校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章程在依法治校、“法律进学校”过程中所发挥的基础性作用。相关部门要通过修订完善学校章程,明确学校的管理体制等重大问题,为依法治校奠定基础。

2、 开展“法律进学校”专题学习活动。 以“学法、知法、守法、敬法”为主题,将“法律进学校”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学习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贯彻实施,培育师生法治精神。

3、 营造法治校园文化氛围。 积极利用校报、橱窗、展板等形式开辟法治宣传专版,通过校园网、官方新媒体向全校师生推介相关法律法规,创设互动性话题进行积极讨论,营造浓厚的法治校园氛围。

4、 开展“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校园”主题教育活动。 积极开展学生模拟法庭、法律题材的校园文艺演出以及组织以“法律社会实践”为主题的大学生“三下乡”活动,要把“法律进学校”活动与“六五”普法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5、 开展“法律进课堂”活动。 要把“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校”等内容融入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中、党校与团校的培训中,积极开展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开设相关选修课、举办法制、安全讲座,加强对大学生法律知识的教育,让法治精神真正入脑入心。

三、活动要求

根据学校党委、行政的指示要求,请各部门(单位)根据活动通知要求,制定活动工作方案及推进计划,进一步明确责任、积极落实好“法律进学校”教育活动。各部门要及时将活动开展的有关情况通过经验总结、通讯、简讯等形式报于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将上报省教育厅,推荐采用。

 

联系人:郑小梅  李东方

联系电话:028—62739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