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工商局开展机动车非法销售拼装改装专项行动

18.04.2014  21:33

  根据省、市、县集中治理机动车非法销售改装拼装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渠县 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职责,以准入监管和查处案件为重点,切实强化对机动车市场的监管执法,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

  突出治理重点 。严格落实各工商所属地管辖原则,开展“网格化”监管,对辖区内从事机动车销售、维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拼改装和零配件销售等经营户开展全面的排查和清理,逐户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了巡查监管档案,确保做到职责明、底数清。同时,将城区汽车维修企业、交通要道车辆维修店列入巡查监管的重点区域与对象,积极摸排线索,防止非法从事拼装或改装汽车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严格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突出宣传造势 。通过日常巡查监管的有利时机,广泛宣传“治超”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上门向经营户发放《关于严禁非法生产销售改装拼装整治的公告》,要求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四严禁”。同时,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和消费维权监督员的作用,动员全社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突出行业自律 。要求全县从事车辆维修、车辆销售等经营户作出“不得私自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行为”和“诚信守法”经营的承诺,并书面签订《承诺书》;3月18日,会同交通、交警、安监等部门对全县汽车维修企业开展了行政约谈,从而引导经营户提高自律意识,诚信守法经营,落实产品质量查验等制度。

   突出责任落实 。将全县机动车销售、维修、回收等经营户实行划片包干、定责到人,分别落实县局分管领导、所领导、监管人员的责任,与县局签订责任书,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并将此次专项行动纳入年度绩效单项考核,逗硬奖惩。

   突出部门协作 。主动加群与交通、公安、经信和质监等治超工作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案件查处和移送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上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齐抓共管”,如期按质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截止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37人次,检查机动车(摩托车)销售点109个次、机动车维修厂(店)351户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立案查处无照从事汽车维修、销售经营案件3件,已结案2件,罚款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