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来川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等三项重点工作督查迎检工作的通知

27.07.2015  18:26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等三项重点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函[2015]10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6督查组将于8月来川对我省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为做好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此次三项重点工作督查涉及内容多,要求高,各市(州)安全监管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迎检工作落到实处,尤其是危险化学品重点地区要做好督查组随机抽查的准备工作。

二、各市(州)安全监管局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等三项重点工作的总结,尤其是工作亮点,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于8月中旬将工作总结于报省安全监管局安监三处。

三、各市(州)安全监管局要按照《通知》附件2的要求,认真组织填写有关工作情况自查汇总表(表1-6,此表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上下载),并且要具体到每一个企业,有关工作情况自查汇总表于7月底前上报安全监管局安监三处,以便汇总上报。

联系人:高理;联系电话:028-86632016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2015年7月21日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督查组组成和督查地区分配表.doc

附件: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情况自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