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15〕27号)精神,经学校综治委研究决定,转变工作作风,把握工作中心,以对广大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部门、学院要巩固和提升近年来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教训,结合实际,积极消除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强化安全教育、完善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着力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涉校涉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假日和全国、全省“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间范围
从即日起至2015年3月底,在全校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排查,进一步强化校园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三、重点内容
(一)明确安全大检查的重点范围及重点对象。本次安全大排查要全覆盖、无盲点、无死角。排查中要突出重点范围和重点对象,要以防范责任事故为基准点,认真组织开展好本部门、学院的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一是要以有可能造成学校群死群伤的校园治安事件、校园火灾、校车道路交通事故、楼道拥挤踩踏事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校园卫生公共事件等为重点事故类型;二是要以校内建筑物、压力容器、煤气燃气设施设备、供电设施设备、电器设施设备及电线、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围墙、锅炉房、电梯、图书馆、实验室、在建工程、危化品储存室(保管室)、校园周边环境(治安环境、交通环境、地质灾害隐患)为重点对象。
(二)明确安全大检查的重点内容及目标。
1.校园安全防范和反恐防暴情况。保卫处要重点检查校园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要加强对学校安保情况、基本防护设施设备配备、技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有效可用、校园围墙有效封闭、是否有反恐防暴预案等情况的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可以消除的要及时消除,对无法消除的,要积极上报学校和当地政府,同时积极争取公安、综治部门的支持,采取有力措施,着力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治安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2.校舍安全情况。后勤基建处要进一步巩固校安工程的成效,加强对校园建筑物的安全排查,进一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业力量对教室、宿舍、图书馆、实验室、食堂、围墙、厕所、体育设施、楼道等学生集中活动场所的全面排查。通过排查,确保学校建筑物达到安全要求,坚决杜绝校园建筑物垮塌、坍塌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的发生。
3.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各部门、学院要抓好对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学生活动中心、图书馆(阅览室)、博物馆、实验室等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师生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排查和整改,要确保消防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更加严格用电、用明火、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要进一步明确要求,更加强化实验室、楼道等集中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校车及校园电瓶车交通安全情况。学校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用车的安全检查,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后勤基建处要重点检查和摸清校车及校园电瓶车安全管理情况。通过检查,进一步强化校车及校园电瓶车安全管理;各部门、学院要进一步教育师生不搭乘超载车、货车和非法运营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5.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和预防季节性传染病情况。后勤基建处要紧紧围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大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培训,采取切实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对食品卫生安全和预防季节性传染病等的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卫生条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食堂食品操作程序,进一步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与管理,确保不发生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6.危化物品管理情况。实验设备处、采供中心要加强对所使用化学实验用化学品(尤其是危化物品)的管理和检查。全面开展对诸如强酸、强碱等强腐蚀制剂或溶液,液氨、液氯等在低温、低压储存条件失效下转化为挥发性有毒气体,以及氰化物等剧毒试剂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通过检查,进一步完善危化物品的保管、使用和安全责任制度,以及制定并完善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校园危化物品的管理。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并开展对校园危化物品保管人员和实验操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应急措施、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安全意识等方面的安全培训,丰富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
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要开展对食堂、实验室、锅炉房等场所使用的小型锅炉、煤气罐、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烘缸(筒)等有压容器、电梯等重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是检查使用登记记录,是否在检验认定有效使用期内使用,有无私自改造维修的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期校验和检修,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作业,安全操作技能是否熟练,安全操作人员是否了解设备风险和应对措施,有无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电梯维护单位是否定期到位进行安全检测作业。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对检查出的无证上岗作业人员要立即停止其工作,并聘用有合格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坚决杜绝无证上岗和违反安全规程操作、以及因设备检修不当、老化、淘汰不及时造成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8.从业人员情况。各部门、学院要重点排查学校教职工中有无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尤其是要排查学校工作人员中有无精神病史、长年上访、有过激言行等情况。保卫处要排查保安人员有无犯罪记录,后勤基建处要排查食堂从业人员有无传染性疾病。通过检查,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职员工的管理和教育,使他们能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前提,真正胜任教育工作者的职业。
四、工作步骤
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采取“各单位自查、学校综治委抽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督查”的方式,并结合学校寒假放假的实际情况,分两个阶段开展。
(一)排查整治阶段(1月16日—学校寒假放假,春节开学前—3月20日)。各部门、学院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制定大排查工作方案,确定大排查的重点内容,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各部门、学院制定的活动方案要明确负责人,并积极组织实施。
鉴于此次整治阶段内含学校寒假放假时段,我校的排查整治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开展。各部门、学院要在学校放假前,集中组织好放假前的校园安全排查,组织好考试安全和学生放假前的安全教育。春节开学至3月20日间,各部门、学院要切实抓好开学前后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学校综治委在春季开学前后要组成检查组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抽查和专项督查。
(二)巩固提高阶段(3月下旬)。学校综治委要对各部门、学院的大排查工作“回头看”,督促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大排查活动中的好经验、有效措施进行全面的总结。各部门、学院要将大排查活动总结和今冬明初安全工作总结合并于3月15日前报送学校综治委办公室(行政楼122)。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学院要围绕大排查工作主要内容,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大排查工作。部门党政领导要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亲自部署,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二是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部门、学院要通过大排查建立安全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把安全大检查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中,分解细化到每个岗位。
联系人:何刚 联系电话:61800110
成都中医药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