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回头看” 工作的通知

11.06.2015  20:23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随着我省进入汛期和矿井倒风季节,暴雨、高温、雷电等极端天气和洪水、地质灾害等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的因素增多,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我省今年1至3月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但是仍反映出企业隐患排查走过场、隐患治理不彻底和监管部门执法失之于软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届省委常务委员会第122次会议提出的“对去年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等工作要求,督促各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到位,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省政府安委会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落实情况“回头看”,扎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8月15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 (即日起至6月20日)。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二)检查执法阶段 (6月20日至7月30日)。各地、各部门组织检查督查组,开展“回头看”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 (7月30日至8月15日)。各地、各部门对“回头看”工作进行总结。

三、主要内容

(一)去年以来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 去年以来省政府、省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办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目标是否完成。需“回头看”的专项整治行动见附件。

(二)去年以来历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行动查出隐患整治情况。 是否对去年以来各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行动查出的隐患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是否已经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四、工作方式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检查

此次“回头看”要紧紧围绕煤矿、非煤矿山、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展开,要对重点行业领域投入更多精力,提出更高要求。

(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在暗访暗查

可以采取部门联合检查、地区交叉检查、行业专项督查等形式,开展明查明访,但要以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直插现场、直奔一线的暗查暗访为主。每次检查时,检查点位原则上应临时通知,隐患台账原则上应临时调阅。

(三)资料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

1 .资料核查 。检查各地、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资料、档案,核查工作布置、过程督促、总结验收和建立隐患台账等重要工作痕迹。

重点检查: 是否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针对实际制定印发了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是否落实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是否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实现闭环管理;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整改监管责任,完成整改的隐患是否逐一核实销号并签字确认,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是否实行重点督办。各地、各部门是否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治;是否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企业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2 .现场检查。 对照隐患台账,逐条核查隐患“是否真整改”、“是否改到位”,务必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重点检查: 生产经营现场的隐患是否整治到位,是否存在新的安全隐患;以突击抽查的方式,检查基层岗位员工是否严格执行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存在违章违规行为。抽查应达到一定数量(具体数量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3 .建立台账。 各地、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专门就此次“回头看”建立工作台账。台账中要列出检查行业领域、点位名称、检查人员、隐患情况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等具体内容,并由受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回头看”结束后,及时将工作台账整理存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各地、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及时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把要求层层传递到基层、一线。按照“三个必须”和“条块结合”原则,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回头看”工作,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含中央部门派出机构)对所属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回头看”,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省政府安委会将就“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另文通知。

(二)严格执法,从严执纪。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隐患排查整改责任链的倒查和追究,对整改目标未完成、隐患排查台账不完善和隐患整治不彻底的要从重从严处罚,对非法违法、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关闭。要从严执纪,对失职渎职、工作不力的监管人员严格追究责任。

(三)认真总结,固化成果。 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各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巩固强化各项整治行动成果。

各市(州)安委会、相关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请于8月30日前将“回头看”工作书面总结(含电子版)报省政府安办。(联系人:文斌、谭仕伟 联系方式:028—86635121,8663751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2014年以来省政府、省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办安排布置的主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一览表.docx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