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 省民政厅联合开展《四川省 实施细则》立法调研工作

23.09.2014  13:36

 

      9月16日-18日,省政府法制办、省民政厅组成联合立法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南充市、遂宁市部分县(区)及乡(镇)开展《四川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立法调研工作。调研组一行认真听取了各地就《细则》代拟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各地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调研组指出,《办法》的出台主要解决了社会救助政策碎片化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等方面的问题,为《细则》的制定提供了法理依据,这是一项重要的民生立法工作,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对贯彻落实《办法》和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等方面有特色、有作为、有成效,值得认真研究。调研组将充分听取和采纳大家对《细则》的意见和建议,逐一研究吸收,完善修改,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立法工作提供有益参考。调研组强调,一是各地要尽快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抓紧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平台,明确受理窗口,安排专人负责。二是各地要建立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解决好机构、编制、系统保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面工作。三是各地要按照《办法》要求,实施并开展好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省民政厅副厅长廖永康、副巡视员郭军祥、省政府法制办政法文教处处长陈标和社会救助处相关人员参加调研。(社会救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