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

06.06.2021  15:00

    记者6月2日获悉,省民政厅日前印发通知,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加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重要保障。

    根据安排,今年全省低保领域专项治理将从六个方面进行巩固提升。

    持续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包括针对村两委换届后村社干部人员变动情况,开展新一轮村(社区)干部及近亲属备案工作;开展重点对象排查,对城乡低保对象中实施备案的人员逐一排查,及时清理纠正优亲厚友等违规问题;加强民政部门低保信息与殡葬信息、公安户籍信息等比对,对已死亡低保对象按规定及时注销,停发低保金。

    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回头看”,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人员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坚决防止“脱保”“漏保”问题,确保兜牢底。

    排查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未参保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适度扩大特困供养覆盖范围、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等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将因病因灾因疫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

    集中整治低保金管理发放不规范问题,全面推行社会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给救助对象,加强对生活不能自理对象卡折代管人的备案和监督管理。

    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持续整治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作风问题,及时有效回应群众合理诉求,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社会救助资金的违法行为。(记者 李丹)

责任编辑:徐梦帆 分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