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全面开展全省外商投资审批案卷评查工作
11.11.2016 20:33
本文来源: 四川商务之窗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将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台胞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四川 省商务厅一边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迅速贯彻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相关工作,一边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单位负责,对审批工作人员自己负责”的原则,积极指导基层商务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既往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今年6—10月,省商务厅通过安排各地自查、交叉检查和重点督查的方式,对各地2010—2015年期间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案卷进行了评查。各地对本次评查工作高度重视,21个市(州)按照省厅的要求组成评查小组认真开展交叉评查,乐山、泸州、宜宾、巴中、 雅安 、凉山州等地分管外资(或审批)工作的局领导亲自带队开展交叉检查。据统计,市(州)交叉检查案卷数量达到527个。在综合各地自查和交叉检查情况的基础上,省商务厅派出由审批处、外管处有关行政执法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先后对成都、攀枝花、乐山、遂宁、南充、内江6个市(州)的外商投资审批案卷及个别重点行业部分外商投资审批事项进行了个案抽查,抽查案卷数量约60个。针对各地交叉检查及个案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商务厅及时印发了工作通报并要求各地严格对照整改,明年将对各地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本文来源: 四川商务之窗
11.11.2016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