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积极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

25.01.2014  00:42

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司法厅纪委关于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活动,学院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全部签订《承诺书》,作出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是省司法厅、教育厅根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委群组发〔2014〕1号)文件要求,就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提出的工作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将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按照省厅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把“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对侵占群众利益、助长奢靡之风、滋生腐败行为等问题,加强建章立制,切实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行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切实加强同上级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政策界限,强化政策指导。及时上报每月整治情况统计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汇总表和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确保“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顺利推进。

学院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承诺,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做到言必信、行必果。近期,学院纪检部门将进一步畅通渠道,及时掌握发现案件线索。党员领导干部凡是1月20日后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收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一律视为违规违纪行为,将及时对其行为进行通报曝光,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严格追责。

(纪检监察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