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积极参与贫困县整合资金试点

05.07.2016  12:07

 

  国务院和财政部将贫困县整合资金试点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举措,并于近期进行了安排部署。作为财政支农生力军的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发挥优势积极参与贫困县整合资金试点,并将资金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明确一定比例用于贫困村。

  在国家农发办主任卢贵敏看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是改革创新财政资金管理的必然方向,开展贫困县整合资金试点,既是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根本要求,又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重要探索。“试点核心就是要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和统筹使用新机制。”财政部要求各级农发机构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试点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把支持贫困县整合资金试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发挥自身优势和条件,积极支持和投身贫困县整合资金试点工作,为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记者了解到,财政部日前专门下发《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积极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农发机构要坚决落实贫困县整合资金试点决策部署,将资金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明确一定比例用于贫困村;要做好农业综合开发规划与统筹整合使用试点规划的有效衔接,保障按计划完成各项任务;要发挥试点贫困县整合资金的主体作用,省、市级农发机构凡是应该下放试点贫困县的管理权限,必须坚决下放,激发试点贫困县内生活力;要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取消限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为贫困县开展试点“松绑”。

  实施产业扶贫,增强贫困县“造血”功能是精准扶贫的重要手段,扶持产业发展也是农业综合开发的优势所在。对此,通知要求各级农发机构找准方向和着力点,重点在产业扶贫上下功夫,在贫困县整合资金试点工作中主动作为、善于作为。省、市级农发机构要加强指导和优化服务,积极指导本地区试点贫困县制定好整合资金试点方案,及时为试点贫困县提供产业发展技术支持,指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资金监督评价体系,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帮助提升管理水平,确保试点贫困县接得住、用得好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

  通知强调,试点贫困县农发机构要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等方面的优势,以过硬的项目质量、显著的资金效益和完备的管理体系,力争在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着力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立项扶持一批因地制宜实施精准扶贫的富民增收项目,激发贫困地区的发展活力和动力。

  财政部要求各级农发机构主动加强与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建立顺畅的沟通和协调机制,构建合力共同推进贫困县整合资金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