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未按规划施工建设 小区业主获赔12万

10.09.2014  19:42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讯(李莉 魏川力 记者杨晓江) 南充某小区的上千户业主们认为开发商未按规划施工建设,于是集体将其告上了法庭。近日,顺庆法院成功调解了该起纠纷,业主们则送上锦旗致谢。

  2008年,某开发商在南充开发建设了面积9万多平米,共计1100余套的商品房。但是,当购房业主们搬入小区后,却觉得小区建设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包括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在小区公共绿化带上非法建设建筑屋,未按规定对小区电梯高层住宅给水进行一户一表终端计费的设计和施工。其后,小区业主们多次与开发商协商,却未能达成一致,于是以小区业主委员会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开发商立即拆除其建在小区公共绿化带上的房屋并恢复绿化,按建筑物总面积的3‰向小区业主提供物管用房及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立即对该小区电梯高层住户给水进行分户,给每户赔偿损失1200元。

  顺庆法院的李春霞法官在接手此案后,仔细了解了事情原委,然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李法官在调解过程中,耐心细致地摆事实,讲道理,释明法律关系,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在其努力下,业主委员会与开发商达成了调解协议。各方约定:开发商补偿12万元给小区业主,将小区物管用房交于业主委员会使用,由水务公司自愿对小区内的全体业主的水表按规范一户一表终端计数安装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