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经济开发区开展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

13.11.2015  14:41

针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隐患,近日,广元市经济开发区食安委组织开展对建筑工地食堂的专项整治,通过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为全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落实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属地管理职责。要求镇、街道集中力量,全面摸排辖区建筑工地。对有工地食堂的要检查是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培训证上岗,食堂环境卫生是否合格,食品安全责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未设食堂的要了解工人在何处就餐,就餐点有无资质,食品安全有无保障。二是落实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区规建分局把工地食堂日常监督管理纳入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工地食堂的持证经营情况、食品卫生状况、行政处罚情况作为工地考核指标之一;区食品药品分局负责对建筑工地食堂的日常监督,督促工地食堂建立和完善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镇政府、街道办的指导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区公安分局加大对建筑工地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力度,开展流动人口排查、走访,落实工地治安管理责任机制和安全防范措施;区城管大队加强对流动饮食摊贩的管理,依法清理整治流动饮食摊贩。三是落实建筑工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施工企业做为是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工地食堂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未建立食堂的,要选择在有资质、食品安全有保障的地点集中就餐。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对无证经营、不执行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工地食堂,由区食品药品分局和区规建分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造成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隐瞒不报的依法追究责任。